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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P2P、虛擬貨幣、高檔辦公區都是偽裝!別讓“山寨幣”網絡傳銷坑你的錢

薛天 張駿賀
2017年11月09日09:01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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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區塊鏈、P2P、虛擬貨幣、高檔辦公區竟然都是偽裝!別讓“山寨幣”網絡傳銷坑了你的錢

9月初,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要求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10月底,國內最后兩家比特幣交易平台關停。但《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由於普通投資者缺乏對虛擬貨幣的基本認識與了解,部分虛擬貨幣、特別是不具備任何價值的“山寨幣”被不法分子利用,打著金融創新的名義,吸引不少群眾盲目“投資”。

隨著公告的發布,部分虛擬貨幣交易開始轉入地下,場外交易大量出現,涉及傳銷活動的虛擬貨幣、特別是“山寨幣”呈現抬頭趨勢。對此,有監管部門負責人稱,該類傳銷隱蔽性極強,傳播速度極快,涉及金額巨大,相關部門急需提高執法能力,加大對虛擬貨幣傳銷的打擊力度。

場外交易大量出現交易風險提升

早在2013年,央行等五部委就曾發文,明確將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根據相關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等。

據了解,國內比特幣交易平台GBL、香港比特幣交易所Bitfinex以及韓國最大的比特幣交易所Bithumb都曾遭遇黑客入侵,造成用戶的巨大損失。今年年初,央行對火幣網、比特幣中國等國內主要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進行巡查時發現,部分大型交易平台存在超范圍經營、違規開展配資業務、投資者資金未實行第三方存管等問題。甚至還有交易平台打著虛擬貨幣的幌子,進行傳銷、非法融資等活動。

今年6月,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技術平台通過巡查也發現,在幣鏈網、大比特等交易平台存在涉嫌傳銷的“山寨幣”,而這些“山寨幣”的交易系統多部署在海外,很難徹底監管。

鑒於此,8月30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率先針對ICO(即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發布風險提示。9月4日,央行等七部門發文叫停各類代幣發行融資。9月13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又針對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及市場風險發出提示。9月15日晚,火幣網確認已正式接到監管部門的通知和指導,要求其清理整頓虛擬貨幣交易。

而隨著國家各部委持續收緊對虛擬貨幣的管理,國內虛擬貨幣交易網站正相繼關停。9月14日,國內最大的比特幣交易網站,比特幣中國停止了全部交易業務。隨后包括火幣網、OKCoin幣行在內的多家虛擬貨幣交易平台陸續發布公告稱,將暫停新用戶注冊,並關停平台所有交易業務。10月底,國內最后兩家比特幣交易平台也相繼關停。

不過,國內大型交易網站相繼關停,虛擬貨幣價格卻在短期跳水后,持續走高,截至記者發稿時,比特幣價格已突破7000美元大關,這也說明虛擬貨幣投資者的熱情依然高漲。

業內人士認為,國內虛擬貨幣的交易平台模式已宣告終結,未來國內的虛擬貨幣交易將會以兩種方式體現,一是交易的場外化,由投資者雙方協議成交,而不再依賴交易平台的競價撮合﹔二是部分國內交易平台業務重心遷移至海外,或國內投資者前往海外交易平台投資虛擬貨幣。

“不少原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員,搖身一變成為掮客,通過主導場外交易來獲取不菲佣金。”北京某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蔡磊說,“而一些交易平台,則忙著在海外注冊公司,搭建服務器,將業務向境外轉移。”

記者發現,在QQ等社交軟件上輸入“比特幣場外”或“比特幣OTC”,就有大量虛擬貨幣場外交易群出現。記者隨意加入了一個群,了解到場外交易多是通過微信轉賬或是當面進行,而群中的管理員就是雙方交易的第三方擔保人員。

在西北大學經管學院教授趙守國看來,這樣的場外交易毫無保障可言,也加大了監管難度。同時,他認為國內比特幣等主流虛擬貨幣交易所的關停,給不少“山寨幣”可乘之機。

蔡磊告訴記者,一些“山寨幣”對外宣稱自己不在此次的處理范圍內,傳統虛擬貨幣已衰落,而自己剛迎來空前的發展機遇。“部分投資過虛擬貨幣的人,特別是剛入門的散戶,還活在一夜暴富的美夢中。受到這類蠱惑,他們手裡的錢極有可能正流進‘山寨幣’的騙局,特別是傳銷騙局中。”

虛擬貨幣傳銷呈現抬頭趨勢

8月11日,陝西省西安市公安局開展大規模行動“清剿”傳銷﹔8月23日,西安警方再次清掃238個傳銷窩點,查獲傳銷人員902名。其中,在西安市曲江區端掉了一個新型特大網絡傳銷團伙。警方初步調查,從今年3月至8月初,短短5個多月時間,參與該傳銷活動的人員達3000余人,該傳銷組織非法獲利8000余萬元。

與以往避人耳目的傳銷組織不同,這個傳銷組織是一個注冊資本1000萬的網絡科技公司,總部設在深圳,是個空殼,在西安的分公司實際才是經營主體。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經營范圍包括:從事互聯網、信息科技、計算機軟硬件開發、游戲開發、大型慶典、設計制作廣告等20項業務。該公司以高科技為誘餌,在繁華商業區的一棟高端寫字樓裡辦公。據了解,這是西安警方破獲的第一個新型網絡傳銷案件。

該傳銷組織以集團化、公司化模式運營,以互聯網為載體,打著商務活動的幌子,以虛擬貨幣鈦克幣為誘餌,層層發展下線非法謀利。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楊全民告訴記者,涉及傳銷的虛擬貨幣往往都是純粹的山寨貨,本身不具備任何價值。

“以此次西安的案件為例,雖然該團伙聲稱鈦克幣與比特幣一樣,產生於網絡世界復雜的算法,具有不可復制性,具備現實世界的流通價值。但事實上,這家公司的鈦克幣產生技術就掌握在公司高層的手裡,隻要點一點鼠標,數萬枚鈦克幣唾手可得。”楊全民說。

參與此次案件偵辦的民警張昊告訴記者,這家公司自建了兩個交易平台:一個平台負責鈦克幣交易,另一個則負責虛擬的礦機交易。

在實際操作中,“投資者”首先要注冊成為會員,成為其“客戶”,這一過程免費。接下來,“投資者”需要支付人民幣來購買虛擬貨幣。據介紹,人民幣和虛擬貨幣的兌換比例是根據虛擬世界的“市場”上下浮動的,從最初的40元人民幣兌換一個虛擬貨幣,到之后60至80元人民幣兌換一個。“這是第一個交易平台。”張昊介紹。

在“投資者”購買了虛擬貨幣后,不能直接進入第二個交易平台,必須要有擁有一個或多個“礦機”的“老客戶”介紹,才能進入第二個交易平台租賃“礦機”,年限一年。根據型號不同,租賃費虛擬貨幣數不同。而“新客戶”一旦租賃了“礦機”就可以在這個交易平台使用虛擬貨幣賣出或買進。每一個“老客戶”隻有兩個推薦或介紹名額的資格,但每一個人可以擁有多個賬號進行買賣。

據張昊介紹,這些“網絡礦機”擁有從VIP100至VIP3000的各類型號,其租賃費也是從1000至3000個虛擬貨幣不等。張昊舉例說,第一級VIP100型“礦機”,至少需要100個虛擬貨幣租賃﹔而VIP3000型“礦機”則需要3000個虛擬貨幣租賃,以此類推。

至此,這些“客戶”最終形成了金字塔式的層級,處於金字塔頂端的“客戶”會得到巨額非法所得。每發展一個下線“客戶”租賃“礦機”,推薦的“老客戶”會得到“礦機”租賃費用10%的獎勵金額,每個“客戶”擁有兩個推薦名額,可以往下推薦7層,最上層推薦人可以拿到126人租賃費用1%的獎勵。

“在深度剖析后可以看出,此類傳銷依然採用的是拉人頭,發展下線的傳統模式。但由於有區塊鏈、P2P、虛擬貨幣等新概念做包裝,在高端商業區、富麗堂皇的公司作支撐,再加上不惜血本,聘請專業的宣傳公關團隊,此類傳銷具備極強的迷惑性,加上微信不見面傳播的隱蔽性特征,不少受騙的投資人被騙卻不自知。”陝西省工商局副局長田中智表示。

事實上,虛擬貨幣涉嫌傳銷的情況正在全國多地出現。

2015年,香港一家比特幣支付平台突然關閉,涉及金額高達30億港幣。而該平台不法分子打著虛擬貨幣金融創新的幌子,通過重獎拉人頭,層層發展下線,由於早期的投資者被支付的利率來自於后面投資者的資金,在沒有新的投資者加入后,組織者突然失聯,造成大量投資者損失慘重。

而近期,海南破獲的亞歐幣案件中的組織在一年時間內吸引了4萬多名參與者,吸收資金40多億元。而據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的披露,其於2016年破獲的萬福幣特大網絡傳銷案中的傳銷組織,在不到兩個月時間,吸納會員13萬余人,收取傳銷資金近20億元。

2017年9月8日,湖南省株洲縣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涉案金額達16億余元的特大“維卡幣”網絡傳銷案。經株洲縣法院審理查明,該傳銷組織是一家“維卡幣”傳銷組織,系境外向中國境內推廣虛擬貨幣的組織,其傳銷網站及營銷模式由保加利亞人魯婭組織建立,服務器設立在丹麥境內的哥本哈根,對外宣稱是繼“比特幣”之后的第二代加密電子貨幣。

經查明,“維卡幣”不是由國家貨幣主管部門發行,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維卡幣”組織的經營其實質是以投資虛擬貨幣為名,要求參加者繳納一定費用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計酬和返利依據,將上述計酬和返利以分期支付方法進行發放,以高額返利為誘餌,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而騙取財物。

該案中35名被告人通過網絡平台或經人介紹先后加入“維卡幣”組織后,發展下線通過計利返酬獲得獎金或倒賣激活碼兩種方式進行非法獲利。其中,部分被告人積極發展下線會員,分別從中非法獲利1萬余元至2000萬元不等。此種經營模式符合傳銷活動的特征,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根據公安部最新公布的資料顯示,各種以虛擬貨幣為名實施的網絡傳銷犯罪蔓延迅速,迷惑性、欺騙性很強。今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嚴厲打擊以虛擬貨幣等為包裝的網絡傳銷犯罪和傳統的聚集型傳銷犯罪,截至9月,各地已立案偵辦傳銷犯罪案件5983起,同比上升118.5%,涉案金額近300億元。

傳播迅猛危害極大需提升執法能力

楊全民認為,虛擬貨幣傳銷突破了傳統地域空間的限制,加上有正規公司門面做掩護,可以大規模對公司進行宣傳,傳播速度驚人。如果不能及時發現查處,會造成極強的破壞力。

此次西安鈦克幣傳銷案起源於群眾舉報,由於該公司在西安索菲特酒店舉辦所謂區域表彰會,號稱千人參加,聲勢浩大,被群眾懷疑存有傳銷嫌疑。但在此之前,並沒有受騙人員報案,各監管部門沒有掌握信息。

而在金融界人士看來,與傳統的龐氏騙局不同,該公司的兩套網絡交易系統實際上已形成了自己獨立的金融生態圈。蔡磊告訴記者,通過在源頭上控制鈦克幣的市場總量,保証價格的穩定,該公司可以長期維持穩定的鈦克幣市場狀態,傳銷騙局很可能長期持續。“如果沒有監管部門前期介入,等到該公司資金鏈斷裂,自行解體時,欺騙規模很可能達十億百億,受騙人數將達數十萬人。”

日前,江蘇省互聯網金融協會結合互聯網傳銷最新特點和模式對2016年出台的《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征求意見稿進行更新,發布了最新的《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2017版)(以下簡稱《識別指南》)。

此次《識別指南》的更新主要新增數字貨幣傳銷以及微信傳銷兩大部分,由於傳統的傳銷模式已經不是當前社會的主流傳銷模式,此次《識別指南》也對傳統傳銷部分進行刪減。

在數字貨幣傳銷部分,《識別指南》指出傳銷分子利用投資人未能准確理解數字貨幣的特點行騙,傳銷式數字貨幣的“交易行情”基本由特定機構控制,早期為吸引投資人投資,可能會將貨幣價格炒得很高,一旦時機成熟,機構進行集中拋售,價格一落千丈,導致投資者血本無歸或者機構直接跑路。在微信傳銷部分,《識別指南》指出此類傳銷通常出現在朋友圈、微信群,其特點為隱蔽性強,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員多,導致打擊難度大。

楊全民和張昊也向記者坦言,這次的鈦克幣傳銷案是他們第一次遇到如此“高科技”的傳銷案件。“該公司工作人員大多具有較高的專業素養,不少都是金融、科技方面的高學歷人才,所以設計出的整套傳銷系統專業性極強。為保障辦案時有充分的法律保障,我們邀請了檢察機關的同志聯合辦案,確保在法律方面萬無一失。”楊全民說。

但對於涉及網絡虛擬貨幣的傳銷,不少辦案人員表示,一方面需要各執法部門,包括公安和工商部門提升執法能力,另一方面也需要金融監管等專業部門為執法單位提供線索和技術支持。

“對待傳統傳銷,我們的片警會針對區域人員的突然增多加以分析,甚至通過一個單位訂盒飯、外賣的數量發現線索。但面對網絡傳銷,這些基層警務人員很難第一時間掌握信息。這就需要各部門間加大、加深配合,形成線索共用、信息共享的良性機制。這樣才能方便我們執法部門加大打擊力度,把此類新型傳銷的危害降至最低。”楊全民說。

(責編:董菁、朱傳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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