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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會計制度出爐 護航養老金投資運營

2017年12月15日08:36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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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重磅會計制度出爐 護航養老金投資運營

  專家認為,這次修訂是適應現代社會保險基金會計核算的迫切要求,彌補了社會保險基金核算的短板,有利於提升社會保險基金會計核算的規范性和統一性

  為適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需要,進一步規范社會保險基金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財政部12月14日發布修訂后的《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其中對基本養老保險委托投資業務核算需要,增加了“委托投資”新科目,在“暫收款”“暫付款”等科目中補充增加了相關核算內容及核算方法。

  “隨著我國社會保險體系不斷健全,社會保險在保障范圍、運營模式等方面均有了較大變化。”萬博研究院新供給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劉哲昨日在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現有的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對生育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新險種缺乏明確的會計核算規范,對於集中運營、市場化投資過程中委托投資的資金歸集、劃轉、回收等各個環節也缺乏統一的會計核算原則。

  劉哲認為,這次修訂是適應現代社會保險基金會計核算的迫切要求,彌補了社會保險基金核算的短板,有利於提升社會保險基金會計核算的規范性和統一性。

  專家認為,提升對基本養老保險委托投資業務的會計核算信息質量,有利於養老金安全的開展投資運營。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與現行社會保險基金相關會計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重大變化和創新:一是全面覆蓋社會保險險種﹔二是統一社會保險基金會計核算框架﹔三是補充完善有關新業務的會計核算規定。

  據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順應我國社會保險基金運營管理的改革發展要求,我們在會計制度設計時充分考慮了社會保險基金新業務的會計核算需求。例如,按照基本養老保險委托投資業務核算需要,增加了“委托投資”新科目,在“暫收款”“暫付款”等科目中補充增加了相關核算內容及核算方法﹔按照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業務核算需要,在“暫收款”“暫付款”等科目中增加了跨省異地就醫資金歸集、劃撥和清算的相關會計核算規定﹔按照大病保險業務核算要求,增設了專門的“大病保險支出”科目,並對大病保險盈余返還和虧損補償的核算要求進行了完善。

  據記者了解,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險基金運營模式一直在進行改革,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和大病保險等新業務不斷出現。比如,2015年,國務院印發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國發〔2015〕48號),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管理進行了全面規范,要求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中央集中運營、市場化投資運作。

  負責人表示,上述社會保險改革措施中,委托投資業務涉及委托資金歸集、劃轉、收回、投資收益確認等環節,跨省異地就醫業務涉及參保省資金歸集、參保省與就醫省之間資金劃撥和結算等環節,大病保險業務涉及社保基金與商業承保機構間盈余返還和虧損補償等環節,都要求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對相關業務的會計核算進行科學、統一的規范。

  負責人指出,為順應社會保險基金城鄉統籌、全國統籌的改革趨勢,統一加強對各類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整合歸並現行各項財務制度,制定統一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建立統一的財務管理框架。順應統一財務制度的改革趨勢制定統一的會計制度,有利於提高各險種基金會計核算的統一性、規范性和可比性,從而進一步提升社會保險基金的會計信息質量。

(責編:朱傳戈、董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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