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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東港身陷交叉違約危機 波及15家銀行

2017年12月15日08:41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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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歷過去年一波的洗禮后,2017年債券違約事件遠沒有停歇。12月4日,丹東港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丹東港”)發布公告稱,截至11月30日,公司尚有銀行借款利息0.76億元到期未能支付,尚有融資租賃本息1.93億元到期未能支付。這是繼10月底“14丹東港MTN001”發生實質違約后,丹東港債務危機再次發酵。而作為連鎖效應,包括“16丹港01”、“16丹港02”等非到期債券持有人紛紛要求發行人公布公司資產情況、追加擔保措施等。

10億中票發生實質違約

10月30日,丹東港集團發布公告稱,由於公司有息債務負擔重,短期支付壓力較大,“14丹東港MTN001”因未能按期兌付本金,出現了實質性違約,違約金額為10億元。目前,丹東港只是向托管機構劃付了5860萬元應付利息。

據悉,本次違約的債券為公司2014年發行的5年期3年末可回售中票14丹東港MTN001,本金10億元,應於10月30日回售。10月13日公司公告未回售部分票面利率上調164bp至7.5%,但截至11月23日,投資者仍然全部選擇回售。

事實上,在11月17日上午在丹東市召開的“14丹東港MTN001”的持有人會議上,債權人便以壓倒性多數通過了《關於丹東港集團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持有人會議相關事項的議案》。該議案包含要求發行人不逃廢債務的議案、要求發行人明確兌付方案的議案、要求保障本期中期票據優先受償的議案、要求發行人為本期中期票據提供增信的議案、要求發行人披露資產情況的議案、要求建立定期溝通機制的議案、要求限制發行人行為的議案、要求設置償債專戶的議案等共八項議案。

對此,丹東港在11月28日發布的“14丹東港MTN001”決議答復的公告中表示,“我公司承諾對本期中期票據不逃廢債,承諾企業將盡力採用一切合法手段努力兌付本期中期票據本金。公司目前正就支持還款事宜與有關各方進行溝通,我公司將盡力履行本項議案的決議,並爭取在2018 年1月13日前明確詳細兌付方案,並及時將兌付方案及推進進度通報持有人。期間,我們會按月向持有人匯報工作進展。”

事實上,2017年以來公司資金鏈持續高度緊張,主要源於10月份公開市場債券的集中兌付。有資料顯示,10月23日至10月30日,公司集中到期14丹東港PPN004(10月24日到期,本金15億元)、16丹東港(10月27日到期,本金5.60億元)及14丹東港MTN001(投資人已全部選擇回售,10月30日到期,本金10億元)三筆債券,本金共計30.6億元。公司在協調兌付前兩筆債券本息后,第三筆債券本金兌付資金最終難以及時籌集到位,從而形成實質性違約。

資料顯示,丹東港所處的遼寧省沿海港口分布密集,分別有丹東港、大連港、營口港、盤錦港、錦州港、葫蘆島港等六大港口。近年東北地區經濟持續下滑,更加劇了各港口之間的惡性競爭。而丹東港位於海岸線及路網末端,腹地范圍及集疏運狀況均較為一般,整體區域競爭地位較弱。遼寧省各港口應對競爭的主要策略為加大碼頭建設,其中以丹東港集團近年來投資支出規模最大。腹地經濟下滑疊加大規模投資支出使得區域供需迅速惡化,區域內第一大港口大連港披露其2016年泊位平均利用率僅為43%,以此推算,丹東港集團產能利用率或將僅有24%,產能過剩十分嚴重。

464.9億巨債波及15家銀行

隨著“14丹東港MTN001”債券違約案的爆發,丹東港集團背后的巨額債務違約風險也逐漸浮出水面。包括上述違約的債券,丹東港集團共有79.5億元的債券尚未償還。分別是9億元的“13丹東港MTN1”,到期日為2018年3月13日﹔10億元的“15丹東港MTN001”,到期日為2018年3月10日﹔5億元的“15丹東港PPN001”,到期日為2018年1月13日﹔20億元的“15丹東港PPN002”,到期日為2018年8月21日﹔20億元的“16丹港01”,到期回售日為2019年1月27日﹔5.5億元的“16丹港02”,到期回售日為2019年1月25日。

另外,2017年半年報顯示,截至6月30日,丹東港共獲得包括國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農商行、政策性銀行在內的15家銀行授信346億元,已使用210億元。其中交行34.8億元,剩余14.1億元﹔農行3.29億元已用完﹔民生銀行11億元,剩余6億元﹔中國銀行105億元,剩余83.5億元﹔工商銀行40億元,剩余5億元,5255萬元展期﹔建設銀行24.7億元,剩余7700萬﹔進出口銀行58億元,剩余19.1億元﹔平安銀行20億元,剩余17億元﹔丹東銀行10.7億元,剩余2億元。此外,光大銀行、營口銀行、遼寧銀行、廣發銀行、農商銀行、華夏銀行分別為2.45億元、6億元、2億元、2億元、6000萬元、8000萬元授信,均已用完。

而丹東港集團10月30日發布的2017年三季度報告顯示,截至今年9月末,該公司負債總額為464.56億元,流動負債100.16億元,其中短期借款47.97億元,應付票據21億元,長期借款150.86億元,應付債券60.1億元,長期應付款135.99億元。

一面是464.9億元巨債壓頂,一面卻是公司的資產變現和外援存在一定難度。截至2017年9月末,丹東港集團總資產為601.79億元,其中流動資產37.34億元,貨幣資金僅14.71億元,且多數為受限資金。中債資信認為,從該公司資產情況分析,總體資產質量較差、變現難度較大。截至2016年末,該公司可用於抵質押的資產主要為固定資產158.16億元、在建工程229.10億元、投資性房地產71.50億元,該公司公司抵質押借款達178.88億元,推測固定資產和投資性房地產應基本用於抵押,剩余可供抵質押資產已很少。

讓人費解的是,既然丹東港償債壓力巨大、財務狀況惡化且早有端倪,為何銀行仍然在“視而不見”的授信放貸呢?

對此,有業內知情人士分析指出,“瘦死的駱駝比馬大”的經營信條,讓銀行“痴心不改”。另一方面,基於銀行的考核壓力,隻要企業規模足夠大,肯接受利率高定價,能滿足“造”存款的基本要求,銀行就有放貸的內在動力。

促發連鎖反應 華融租賃已起訴

違約已成事實。對於債券投資者來說更為關心的是,丹東港接下來是否有交叉違約風險,銀行又是否會出現抽貸等處理行為。對此,12月4日晚間,丹東港集團發布公告稱,為解決此次債務危機,目前丹東港集團有限公司債務委員會已成立,由中國進出口銀行大連分行牽頭,共15家金融機構組成。債委會要求,各家金融機構需協調一致,不抽貸、不壓貸、不降級。此外,丹東港正在與銀行及融資租賃公司協商到期債務展期或其他方式解決債務問題。

不過,自“14丹東港MTN001”出現實質違約后,丹東港便接到法院的財務訴訟和資產保全。12月1日,華融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凍結丹東港集團1.03億元的銀行存款,以及查封相關財物。而在12月4日晚間公告中,丹東港集團也坦言,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尚有銀行借款利息0.76億元到期未能支付,尚有融資租賃本息1.93億元到期未能支付。

嚴重的財物危機和違約事件必然帶來公司主體評級的下調。聯合最初給予公司主體評級AA-,2017年6月將評級展望由穩定下調為負面,本次下調至C。中金最初評分4,2016年11月下調至4-,2017年6月已下調至5+,本次下調至5-最低檔。而中債資信此前多次對丹東港集團進行級別下調及風險預警:2016年7月,將公司級別由AA-下調至A+﹔2017年5月,將公司級別由A+下調至A-,並向客戶進行定向風險預警提示﹔2017年10月27日,將公司級別由A-下調至BBB,展望下調為負面。

在中債資信看來,丹東港集團實際盈利及現金流足以維持公司運轉,但戰略選擇失誤導致公司近年來投資十分激進、債務迅速攀升。而與此同時,公司公開市場形象惡化導致直接融資渠道完全受限,而較差的資產質量也導致間接融資渠道難以新增借款,公司資金鏈持續高度緊張,在多筆債券集中到期的情況下,最終發生違約。

而對於違約給市場的啟示方面,中金報告認為,丹東港主業雖然看起來比較簡單,但各種跡象表明存在一定實際控制人風險和內控問題,關聯方往來和擔保較多也導致投資者對於公司現金流向的監控較為困難。另外,在債市環境優良時過度依賴債市融資,在市場調整和風險偏好降低階段融資渠道快速收緊,反而成為違約催化劑。

“對於投資激進、債務規模迅速增長且無顯著外部支持的企業,對其分析不應簡單停留在其財務表現上,而應綜合考慮其外部環境變化、資金面情況、資產狀況、投資戰略等多方面因素來衡量其違約風險。此外,對於資金鏈高度緊張的企業,也不應存有僥幸心理,即使前期債券全部兌付,后期違約的可能性也仍然較大。”中債資信分析稱。(鐘源

(責編:覃博雅、董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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