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

最高法創新創業新規:對有發展前景的負債企業慎用凍結資金手段

2018年01月03日10:17 | 來源:人民網-產經頻道
小字號

最高法官網截圖

人民網北京1月3日電 (記者 覃博雅)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通知》,要求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依法保護企業家的人身自由和財產權利。

《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切實將依法保障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工作落到實處,並將審判執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層報最高人民法院。

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

《通知》強調了“堅持罪刑法定原則”的重要性——隻要企業家不違反刑事法律的規定,就不能對其在生產、經營、融資活動中的創新創業行為以犯罪論處。

《通知》要求,依法保護企業家的人身自由和財產權利。嚴格執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釋,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嚴格非法經營罪、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防止隨意擴大適用。對於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產生的民事爭議,如無確實充分的証據証明符合犯罪構成的,不得作為刑事案件處理。嚴格區分企業家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產,沒有充分証據証明為違法所得的,不得判決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嚴格區分企業家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在處理企業犯罪時不得牽連企業家個人合法財產和家庭成員財產

《通知》要求依法保護企業家的自主經營權。加強金融審判工作,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對商業銀行、典當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以不合理收費變相收取高息的,參照民間借貸利率標准處理,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加強破產案件審理,對於暫時經營困難但是適應市場需要具有發展潛力和經營價值的企業,綜合運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進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和企業轉型升級。對違法違規向企業收費或者以各種監督檢查的名義非法干預企業自主經營權的,依法予以糾正。嚴格依法採取財產保全、行為保全等強制措施,防止當事人惡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對資金暫時周轉困難、尚有經營發展前景的負債企業,慎用凍結、劃撥流動資金等手段。加強對虛假訴訟和惡意訴訟的審查力度,對於惡意利用訴訟打擊競爭企業,破壞企業家信譽的,要區分情況依法處理。

增強企業家依法維護權益和依法經營的意識

《通知》稱,要推動形成依法保障企業家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進一步通過公開開庭等生動直觀的形式,大力宣傳黨和國家依法平等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的方針政策。持續強化以案釋法工作,及時公布一批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和好做法、好經驗,推動形成企業家健康成長良好法治環境和社會氛圍。

一方面,要增強企業家依法維護權益、依法經營的意識。加大對企業家的法治宣傳和培訓力度,提高企業家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依法打擊破壞市場秩序、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積極引導企業家在經營活動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公平競爭、恪盡責任,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

另一方面,努力實現企業家的勝訴權益。綜合運用各種強制執行措施,加快企業債權實現。強化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信用懲戒力度,推動完善讓失信主體“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懲戒大格局。同時,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對已經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義務或者申請人濫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要及時恢復企業家信用對經營失敗無償債能力但無故意規避執行情形的企業家,要及時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

增強企業家人身及財產財富安全感

《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深刻認識依法平等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重大意義,認識到企業家是經濟活動的重要主體,並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增強企業家人身及財產財富安全感,充分發揮企業家在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促進經濟持續平穩健康發展中的作用。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應及時層報最高人民法院。

《通知》強調進一步加大涉企業家產權冤錯案件的甄別糾正工作力度,依法及時再審,盡快糾正。准確適用國家賠償法,及時啟動國家賠償程序,公正高效審理涉及企業家的國家賠償案件,加大賠償決定執行力度,依法保障企業家的合法權益。此外,依法保護企業家的知識產權,完善符合知識產權案件特點的訴訟証據規則,著力破解知識產權權利人“舉証難”問題﹔依法保護誠實守信企業家的合法權益,妥善認定政府與企業簽訂的合同效力,對有關政府違反承諾,特別是僅因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原因違約、毀約的,依法支持企業的合理訴求

《通知》還要求進一步加快“智慧法院”建設,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深入調研涉企業家案件的審判執行疑難問題,及時總結審判經驗,健全裁判規則,並在制定有關司法政策、司法解釋過程中要充分聽取企業家的意見、建議

 

(責編:覃博雅、董菁)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