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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列明代表:給予藥價談判品種進醫院更多政策銜接

2018年03月08日08:24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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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價談判品種進入醫保目錄之后,卻遲遲進不了醫院,這是企業在藥品降價之后進行市場銷售時面臨的挑戰。這一現象也引起了行業內的關注和討論。

近日,在2018年第十屆醫藥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會上,全國人大代表、貝達藥業董事長丁列明向記者表示,國家藥價談判品種在進醫院這一環節能否有更好的政策銜接?“假如說進不了醫院,能不能在藥店裡買了以后報銷?否則,病人還是用不上這個藥”。

談判品種落地難?

截至目前,國家藥價談判總共經歷了兩批,首批主要有三個產品,包括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鹽酸埃克替尼、鹽酸吉非替尼﹔第二批共有36個藥品談判成功,被納入到國家醫保目錄。

丁列明介紹,國家藥價談判品種在落地過程中遇到一個問題是,盡管這些藥品能醫保報銷,但在開處方的時候,部分醫院並沒有這個藥。

第三方醫藥服務體系麥斯康萊創始人史立臣在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國家談判藥品雖然價格下降,但如何保証銷量藥品,這是個難點。“因為處方權在醫生手裡”。此外,隨著公立醫院降低藥費佔比、醫療保險按病種付費的實施,藥企的市場銷售將再遇壓力。

據了解,2016年5月份,國家衛計委發布首批國家藥品價格談判結果,貝達藥業的產品鹽酸埃克替尼(凱美納)位列其中。2017年,鹽酸埃克替尼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 年版)》。

貝達藥業2017年業績快報顯示,公司預計2017年實現營業總收入10.2億元,同比微降0.84%﹔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6億元,同比下降29%。對於業績變動,貝達藥業介紹原因之一是:2017年公司產品凱美納在各地陸續執行國家醫保談判價格,產品降價幅度較大。經過公司團隊的努力,銷量同比增長超過40%,基本彌補了大幅降價對營業收入的影響,銷售收入略有下降。在凱美納被納入2017年國家醫保目錄之后,由於各地從公布地方醫保方案到落地執行,需要完成相應的工作流程,市場反應存在滯后性,醫保對銷售量的影響將在醫保全面落地執行之后進一步體現。

是否納入藥佔比引關注

對於藥品談判品種,國家和多個地方政府也在通過各種措施以實現其落地。衛計委與人社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做好36種談判藥品集中採購的通知》,而各地也專門發文要求各級醫療機構以“醫保支付標准”作為限價直接挂網採購。

2017年4月份,重慶衛計委發布《重慶市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關於不將國家談判藥品納入藥佔比統計的通知》,當時,重慶衛計委對國家首批公布的談判藥品,包括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鹽酸埃克替尼、鹽酸吉非替尼3個藥品,採購周期為2016年—2017年,暫實行單獨核算,各醫療機構統計、填報藥佔比指標時不計算此3個藥品。

2017年11月15日,安徽省衛計委發布《關於加強藥品採購使用管理的通知》提出:國家談判藥品暫不納入醫療機構藥佔比考核,實行單獨核算、合理調控。

今年3月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發布《關於加強醫療機構藥品供應保障的實施意見》。其中指出要“保障國家談判藥品供應”。對國家談判藥品實行單獨管理,單獨監測藥佔比,單獨安排資金保障,不佔用醫院預算額度,實行“定醫院、定醫師、定病種”專項管理,嚴格規范藥品使用,保障合理用藥需求。

這意味著,國家談判藥品進入天津市醫療機構,將不納入藥佔比考核范圍。但在史立臣看來這一規定對談判藥品的限制條件也多,“定醫院、定醫師、定病種也就限制了這些藥品多個科室的大量使用”。

此外,據《証券日報》記者梳理,2017年11月21日,浙江省發布關於征求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大病保險制度的通知》意見的公告,提及“根據我省大病疾病譜變化情況,結合大病保險基金承受能力,通過公開談判,將大病治療必需、臨床療效明確、群眾呼聲強烈、治療費用較高的特殊藥品,逐步納入大病保險支付范圍”,“衛生計生部門要及時將納入大病保險特殊藥品挂網採購,不納入醫療機構藥佔比考核范圍,加大對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規范醫生醫療行為。”

不過,在2017年12月8日發布的《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大病保險制度的通知》正式文中,“不納入醫療機構藥佔比考核范圍”已經被刪除。

對此,史立臣認為,國家醫保談判品種降價進入終端市場銷售,如何保証銷量始終是個難題。“如果全部不將這些談判品種納入藥佔比,則可能會出現濫用的現象,這對醫保和患者來說,都是不利的”。 (張 敏)

(責編:覃博雅、董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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