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角獸”上市,莫陷概念炒作
“我就是獨角獸”“我負責評選誰是獨角獸”“我投資了獨角獸”“本地區熱烈歡迎獨角獸”……這段時間,“獨角獸”一詞,佔據了財經新聞熱搜榜,這一國外機構制造的概念,仿佛在一夜之間家喻戶曉。熱炒之下,相關部門積極推動的創新企業境內上市試點,遭遇輿情飛濺的水花,政策初衷和內涵被不少人誤讀甚至有意曲解。
“獨角獸”是什麼?通俗點講,就是那些發展快速、能帶給投資人可觀回報的初創企業。為什麼近期“獨角獸”的概念再次熱起來?因為有人把它跟正在推進中的創新企業境內發行上市試點挂上了鉤。
3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証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証試點的若干意見》,對支持創新企業在境內發行上市作出系統制度安排。但有人卻將《若干意見》簡單解讀為“支持‘獨角獸’企業上市”。由於發行上市帶來的想象空間觸動敏感神經,就有利益相關方自稱“獨角獸”、炮制“獨角獸”、濫挖“獨角獸”。於是“高估值”等猜測紛至沓來,“割韭菜”等質疑也相伴而生。概念炒作愈烈,市場顧慮越大,紛擾之下,就越有必要在現實背景下分析政策內涵,厘清此次改革的邏輯。
隨著我國進入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時期,各種創新企業不斷涌現,但由於以往資本市場制度限制以及宏觀改革措施尚未跟上,一批處於引領地位的創新企業隻能借道境外上市。這導致目前國內上市企業中創新企業比重偏小。有統計顯示,A股市值前50名上市公司市值佔A股總市值的比重近35%,主要是銀行、保險、能源、房地產等傳統行業,其中高新技術企業和戰略性新興企業僅為10家,市值佔比不到13%。未來A股的上市公司行業結構需要與宏觀經濟產業的發展趨勢相匹配,從這個意義上看,開展試點支持創新企業境內上市,有利於優化資本市場行業結構,增強境內市場國際化水平和全球影響力,使境內投資者能夠分享經濟發展成果。
巨大的政策紅利,自然對各方都有著強烈的吸引力。但是無論是為招商引資而熱心服務“獨角獸”的地方政府,還是主動向“獨角獸”隊伍靠攏的企業,抑或是急於變現的投資機構,如果把資源僅僅耗費在概念上,則與發展實體經濟的政策初衷相去甚遠,必然得不償失。這就需要相關部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著重處理好試點與風險防控的關系,嚴把創新企業上市的篩選關。
從這個角度再看《若干意見》,規定試點對象既要身處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軟件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又要滿足市值、營收等門檻,還要經過科技創新產業化咨詢委員會的評估,正體現了既大膽創新又小心謹慎的改革精神,把防控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參與各方唯有完善政策指引、強化中介責任、規范大股東行為、加強投資者教育,齊心協力才能讓優質創新企業上市之路更加通暢,形成新興行業和資本市場的良性互動。
深化改革,向來需要摸著石頭過河的探索勇氣,也要有修堤筑壩的嚴深細實。推動創新企業境內上市是件好事,好事要想辦好,就要防范過度炒作的風險,讓市場多一份行穩致遠的從容。
《 人民日報 》( 2018年04月11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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