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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傳銷的“多張面孔”

2018年05月20日10:49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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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多的錢購買一份網課,或是金融管理的視頻教學,或是針對熱點問題的音頻評論,或是人文社科類的感悟體會,這已經成為河北省石家庄年輕市民林賽的一個生活習慣。

對於當下“知識付費”的網課模式,求知欲很強的林賽是認可的。然而,通常在一些APP上付費購買網課的他發現,微信朋友圈裡的掃碼邀請好友購買網課的內容越來越多,隻要掃描二維碼,受邀並邀請其他好友購買,自己就能免費獲得網課甚至還能掙取佣金。

“很多朋友為了掙佣金,不管是什麼課程,隻要承諾有提成就掃碼邀請人,這不是舍本逐末了嗎?”林賽告訴《法制日報》記者,讓他更擔憂的是,這種模式感覺有點像傳銷。

對於網絡盛行的以分銷返利為特點的“知識付費”網課模式,一些法律專家認為,這已經符合了多層級“拉人頭”的傳銷特征,邀請朋友其實就是發展下線。

事實上,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以新營銷模式、互聯網平台等為名,給傳銷披上各種“新馬甲”,但其以高額利潤為誘惑騙取公眾錢財的本質不會變,傳銷多張“新面孔”背后依然猙獰。

多級分銷引發傳銷爭議

看到有人僅投了50元錢就掙來1萬元,當時沒有掃碼購買網課的王璐有點后悔。

讓王璐后悔的是今年3月19日在朋友圈瘋狂傳播的“新世相營銷課”事件。

當天上午,一張“新世相營銷課”的海報開始在朋友圈刷屏。王璐最早看到的是一位朋友分享的圖片,“新世相營銷課”題目上方是朋友的微信頭像“我已加入新世相營銷課,在漲價前邀你一起組隊學習”﹔下方注明“創始人張偉首次親自授課”“每萬人購買漲5元”。

王璐掃碼進入到一個微信群,群管理員發布提示:“每邀請一位好友報名營銷課程,即得40%現金返現,多邀多得,上不封頂。若您邀請的好友同時邀請了朋友報名,您也可獲10%返現,立即到賬微信零錢。”

“這才是這門網課被瘋傳的關鍵,是能返現而不是課程內容。”王璐告訴記者,她在朋友圈首次看到的邀請海報上注明,原價199.9元,現價19.90元。過了沒多長時間,價格就變成了44.9元。

據了解,當天上午8時,這份北京世相科技文化有限公司CEO的營銷課程被標以9.9元的價格銷售,隨之網友不斷轉發邀請,截至11時,該課程漲價至54.9元。隨后,微信平台對此課程的分享轉發頁面進行封停,理由是“新世相”通過多層抽成等方式,推廣網絡課程,違反了《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范》,微信團隊嚴厲打擊多級分銷等違規行為。

而此時,根據“新世相”公布的課程收益榜單,已有網友通過發展下線賺取佣金逾萬元。當天下午,頁面顯示,已有近10萬人購買了該課程,排名第一的人賺得已近兩萬元。“新世相”官方對於排名第一的真實性予以認可,但對其發展下線的確切層級並未公開。

在這次活動中,王璐身邊的多位朋友通過邀請好友掏錢加入課程而自己提現獲利。由於對活動的合法性存疑,王璐並沒有購買和邀請他人。“邀請的朋友越多,返利就越多,這不就是傳銷嗎?”王璐說。

在社交媒體上,對於“新世相營銷課”事件涉嫌傳銷的質疑急劇升溫,微信平台在對其封停時所附的公告也引發網友對“知識付費”模式的討論。這則《多級分銷打擊公告》表示,微信平台近期發現有用戶利用微信關系鏈,通過微信公眾賬號實施多級分銷欺詐行為,發布分銷信息誘導用戶進行關注、分享或直接參與。

實際上,分銷模式通常被認為是制造商通過分銷商、代理、經銷商將產品輻射至各零售網點,而這一概念並非法律術語,並且在具體經營模式上有多種類型。但在電子商務平台上,尤其是在微商活動中,分銷則更多的被理解為發展更多的層級代理以盈利。

值得注意的是,鼓勵發展下線、以新增下線數量向介紹人返還利益、有新的購買者后介紹人也能獲得利益,這正是法律對於確定傳銷的相關規定。因此,微信平台在上述《多級分銷打擊公告》中強調,多級分銷本質在於利用關系鏈發展人員,形成多級上下線關系,按照下線人數或者銷售業績計算盈利,與傳銷行為類似,一定程度上具有金字塔欺詐、龐氏騙局等特征。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霍繼強表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涉嫌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30人以上且層級在3級以上,對組織者和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而“新世相營銷課”用發展多級下線的方式來鼓勵用戶營銷自己的產品,這種營銷模式存在一定問題。“採用多層下線的獲利方式以及累進式的分成體系,這個行為存在被工商部門認定為傳銷的風險。”霍繼強說。

在“新世相”經歷微信平台封停和涉嫌傳銷熱議的同時,不少購買者要求主辦方退款,隨后,“新世相”稱網友可在相關微信公眾號申請退款。

電商消費返利實為傳銷

有的不法分子將目光投向光怪陸離的互聯網平台,有的則借助新零售模式、消費資本論等概念打造線下的傳銷平台。

前不久,石家庄市新華區法院對“心未來互聯平台”涉嫌傳銷犯罪一案開庭審理。該案件中,楊某等人線上成立“心未來互聯平台”,線下建立體驗館,以100%返利為噱頭,並誘騙吸引大量會員加入,形成層級,積蓄巨大資金池。

記者從石家庄市新華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成立於2015年6月的“心未來”承諾加入會員到指定銷售點消費可全部報銷,將會員劃分為七個等級,每個等級設置購買商品單價限額,鼓勵會員發展下線,上層會員可獲下線會員收益的手段,吸引大量公眾加入成為會員。隻要經老會員介紹入會,即可享受在指定“超市”購物100%報銷,雖然想要購買更多的商品,必須推薦5名新人加入,但“心未來互聯平台”“購物報銷”的噱頭還是吸引了眾多會員。截至2016年9月,“心未來互聯平台”成立僅1年3個月,合格以上會員已達159萬,在涉及全國除西藏外的27個省份成立商務會館344家、易貨倉256家、需求專賣店5409家。

2016年4月,石家庄市公安機關對“心未來互聯平台”楊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立案偵查。當年9月,警方將楊某及其妻子景某在內的36名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

警方查明,楊某注冊了10多家公司參與犯罪活動,這些公司絕大部分系空殼公司,“心未來互聯平台”經營模式中沒有任何盈利點,其會員消費100%報銷和上層會員提成返利均來源於新加入會員繳納的購物款及對供應商延遲結算的貨款。

為了實現對資金的控制,“心未來互聯平台”對會員進行限量限購,最大限度壓縮會員提現,對每級會員購買商品單價、數量都作了限制。同時,楊某還設置了實體貨幣與虛擬貨幣1:1搭配,將所謂的E幣提供給供貨商、經銷商進行消費,變相拖延企業提現申請。但由於該模式本身沒有盈利點,平台各部門又從中賺取提成,所以平台注定是無法維系的。

完善法規警惕網絡傳銷

在偏僻簡陋的民宅中,男男女女擁擠生活其中,木板搭建的簡易床鋪,破敗廠房裡的“創業課堂”,成員被控制不得自由活動,卻又被“洗腦”時而亢奮時而茫然……

說起傳銷,很多人還停留在這樣的印象中。事實上,不法分子早已瞄上互聯網虛擬空間,線上通過網絡、微信搭建平台,線下通過各地代理宣傳路演,層層發展會員,有的以“感情牌”和高額回報為誘餌,有的以新經濟模式、創業創新為幌子,網絡傳銷層出不窮。

令人迷惑的是,披上“新馬甲”的網絡傳銷看起來越來越不像是傳銷。

近日廣州警方摧毀的“雲聯惠”特大網絡傳銷犯罪團伙,就曾在人流最密集的廣場打出巨幕廣告,影響頗大。“雲聯惠”官網赫然顯示“消費等於賺錢/存錢”的口號,該網站上還不乏各種“高大上”的宣傳:國際論壇、頒獎儀式、慈善、培訓、戰略合作……

在“心未來互聯平台”傳銷案中,傳銷組織邀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中國傳記文學學會、恩來愛心工程籌委會、北大公學顧問等數十位專家學者參與該組織周年慶典活動,讓會員對組織的發展充滿信心。

但是,網絡傳銷只是將傳銷行為轉移到網絡這個虛擬空間,本質和核心沒有改變。不管是“心未來”還是“雲聯惠”,其行為都是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在組織上有一定層級﹔計酬上是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本質上則是騙取他人財物。

目前,在互聯網營銷中,諸多公司都通過互聯網分享獲得粉絲、利潤,包括“知識付費”、多級分銷等在內的多種營銷新手段的出現,也在對現行法律法規提出挑戰。值得注意的是,傳銷與互聯網聯手,產生了許多不同於傳統法律規范的特點,而現行立法對網絡傳銷等新型傳銷形式沒有給予明確的界定,工商等主管部門也缺乏有效的查處手段。

據了解,傳統傳銷以介紹職業、招聘兼職、從事新型項目經營、低成本創業等為名,以面對面集中授課“洗腦”的形式誘導他人參與﹔或者以所謂合法公司為掩護,通過發展加盟商按層級收取加盟費吸引他人參與。網絡傳銷則以互聯網站和電子商務網站為載體,極力美化公司形象,鼓吹預期收益,並通過一定方式展示已經參與人員的姓名、業績、獎勵、分紅等情況,刺激他人加入。

今年5月15日是第九個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網絡傳銷是其中重要的一項防范內容,並且近年來網絡傳銷活動往往呈現出與金融欺詐交織的復合型違法犯罪活動,涉眾面巨大,對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帶來極大危害。

“應盡快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通過立法規范第三方平台和電商,規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的經營行為,從而對網絡傳銷犯罪實現早打嚴打。”霍繼強說。 記者 周宵鵬

(責編:覃博雅、董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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