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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買房沒用了:西安規定 離異不滿3年不算剛需

2018年06月25日08:43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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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4日下發《關於進一步規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公正搖號售房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提供不低於50%比例的房源優先保障剛需家庭﹔離異不滿3年的,不列入剛需。

《通知》明確,剛需家庭在本類別搖號未中的,可再次參與普通家庭搖號順序。與此同時,暫停企事業單位購買住房,防止以企業名義投機炒房。

《通知》強化了西安商品房預售許可及交易管理。

規定預售許可申報面積的最小規模,防止房地產開發企業多次分批、分幢開盤,拖延上市銷售時間﹔強化商品住房價格申報制度,堅決保持調控決心不動搖,力度不放鬆,確保西安市住房價格平穩﹔

調整了西安市住房限售政策,已取得不動產權証書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須取得《不動產權証書》滿2年,或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滿3年且取得《不動產權証書》﹔

暫停企事業單位購買住房,防止以企業名義投機炒房。

在規范公証搖號售房行為方面,《通知》規定購房家庭一次隻能參與一個商品住房項目的意向登記,並在信息核驗時提供具備購房能力的首付款資金証明、征信報告等資料,防止不符合購房條件的居民家庭參與搖號,提高搖號中簽率﹔

為防止炒房倒號,《通知》要求意向登記購房人、搖號選房人、合同簽訂人必須保持一致,放棄選房、放棄簽約的所空房源依序遞補﹔

建立購房失信人員、開發企業及中介機構信用“黑名單”,明確懲戒措施,防止個別人員擾亂公証搖號售房秩序。

在支持剛需家庭購房方面,《通知》要求,在購房登記時,登記人按剛需家庭、普通家庭進行分類登記,公証機構、開發企業應按照剛需家庭、普通家庭為先后次序進行搖號,開發企業應提供不低於全部搖號銷售房源50%的比例優先滿足剛需家庭。

剛需家庭在本類別搖號未中的,可再次參與普通家庭搖號順序。

此外,《通知》包含《西安市商品住房購房意向登記規則指引(試行)》和《公証搖號選房規則指引》。

《西安市商品住房購房意向登記規則指引(試行)》指出,符合以下條件的居民家庭列入剛需家庭:

(一)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離異(喪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不含未婚、離異不滿3年的單身﹔

(二)登記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在西安市范圍內名下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自2017年1月1日起無住房轉讓記錄﹔

(三)登記購房家庭成員符合西安市住房限購政策。

(責編:朱傳戈、董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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