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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源頭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2018年08月10日21:33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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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促進我國制種行業長期可持續發展,穩定主要糧食作物種子供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銀保監會9日正式發布《關於將三大糧食作物制種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目錄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水稻、玉米、小麥三大糧食作物制種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目錄,支持種業發展。

  我國制種保險總體參保率仍較低

  種子是糧食生產的根本和糧食安全的重要保障,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種業生產。2015年中央1號文件要求,“將主要糧食作物制種保險納入中央財政保費補貼目錄”。《種子法》明確提出,“國家支持保險機構開展種子生產保險。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採取保險費補貼等措施,支持發展種業生產保險”。2018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提出,加快發展現代農作物種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2018年4月1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海南考察時來到國家南繁科研育種基地,他強調,十幾億人口要吃飯,這是我國最大的國情。良種在促進糧食增產方面具有十分關鍵的作用。要下決心把我國種業搞上去,抓緊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優良品種,從源頭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與此同時,我國制種保險投保規模不斷擴大,但總體參保率仍然較低、賠付率較高,在防范種業生產風險中的作用沒有得到有效發揮。因此,中央財政有必要出台制種保險支持政策,推動建立市場化的種業生產風險分散機制。

  把制種保險惠農政策落到實處

  中央財政制種保險保費補貼,屬於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的重要組成部分。《通知》在保險標的、補貼比例、保險金額等方面都提出了具體的規范性要求。

  在保險標的上,《通知》提出,納入中央財政保費補貼目錄的制種為符合《種子法》規定、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証規定或經當地農業部門備案開展的水稻、玉米、小麥制種,包括擴繁和商品化生產等種子生產環節。保險責任除普通的自然災害、病虫害外,還包括其他可能導致質量損失的各類風險,如花期不遇、自交結實等。

  為保持政策統一,補貼比例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關於種植業有關規定執行,即在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補貼40%、對東部地區補貼35%,對新疆兵團、中央直屬墾區、中農發集團等中央單位補貼65%。

  《通知》要求,保險經辦機構應使用保險監管部門統一發布的示范性條款,保險責任應涵蓋制種面臨的自然災害、病虫害以及其他風險等導致的產量損失或質量損失,保險金額應為保險標的生長期內所發生的直接物化成本。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應為實際土地經營者,如實際土地經營者的制種生產風險已完全轉移給種子生產組織的,種子生產組織也可作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

  據了解,在保險金額上,與普通大田作物相比,制種生產成本已處於相對較高水平,針對制種的農業保險技術也較為復雜。在開展初期,為有效規避道德風險,制種保險的保障水平為直接物化成本,暫不包括地租成本和人工成本,后期可隨著試點經驗的積累,研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農業保險條例》提出,我國農業保險按照“協同推進”等原則開展,尤其在制種保險中,確認保險標的、厘定保險費率、認定保險責任等諸多方面,專業性較強,需要充分發揮有關部門的專業優勢,共同做好相關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應當根據規定及時調整和完善農業保險政策,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切實把制種保險惠農政策落到實處。

  構建農業生產市場化風險分散機制

  中央財政給予具有較強正外部性的制種保險保費補貼,對穩定種子生產,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義。

  中央財政給予制種保險保費補貼有利於構建市場化的種業生產風險分散機制。不同於普通的大田作物種植,制種對自然條件、生產技術等要求較高,面臨風險較大。開展制種保險,可以在農戶遭受損失時,將保險賠款精准支付到受災農戶手中,有的放矢、准確公平地解決再生產資金需求,避免傳統財政補貼可能存在的“吃大鍋飯、撒胡椒面”等問題,逐步建立市場化的制種風險分散機制。

  同時,有利於制種保險可持續發展。目前,制種保險簡單賠付率超過100%,經辦機構長期虧損,可持續性較差,其中重要原因是制種保險規模較小,難以發揮“大數法則”作用,且先期投保的往往是高風險地區,存在一定的逆向選擇風險。中央財政對制種保險給予保費補貼,可以有效擴大制種保險覆蓋面,充分發揮保險“大數法則”作用,並通過費率動態調整等緩解逆向選擇風險,推動制種保險長期可持續發展。

  此外,有利於發揮財政資金合力。現有種業支持政策的著力點在前端,主要通過對農戶使用良種給予補貼,以及支持地方政府進行制種基地建設、新品種試驗、推廣使用良種等﹔制種保險保費補貼政策的著力點在后端,通過保險機構的市場化機制,在制種農戶和企業遭受災害損失時,給予一定的保險賠款,幫助其迅速恢復種業再生產。出台相關保費補貼政策,與現有的種業支持政策結合,可以構建完整的種業生產支持鏈條,發揮財政資金合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財政部表示,今后將繼續積極支持農業保險發展,完善農業保險制度,推動農業保險“擴面、提標、增品”,逐步構建市場化的農業生產風險分散機制。

   (本報北京8月9日電 本報記者 溫源)

(責編:初梓瑞、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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