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認定高盛僅道歉“不夠” 索賠75億美元

馬來西亞財政部長林冠英18日說,美國高盛集團就牽扯馬主權投資基金“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洗錢和貪腐案,僅僅向馬來西亞道歉不夠,馬方堅持向高盛索賠75億美元。
馬來西亞去年底就一馬公司洗錢和貪腐案指控高盛,尋求高盛賠償並要求判處兩名高盛前銀行家、兩名一馬公司前工作人員監禁。英國《金融時報》幾天后援引林冠英的話報道,馬方尋求高盛賠償總額75億美元,分別是65億美元的債券發行款項和10億美元債券發行費用。
馬來西亞檢察機關調查發現,高盛2012年至2013年承接一馬公司3項債券發行業務,幫助一馬公司籌集65億美元,其間27億美元資金遭侵吞。高盛收取遠高於市場水平的6億美元債券發行費用。
高盛集團總裁兼首席運營官蘇德巍(英文名戴維·所羅門)16日在一份致馬來西亞人的道歉聲明中說,馬來西亞人遭“許多人欺騙,包括(馬來西亞)前任政府最高級別官員。(高盛前銀行家)蒂姆·萊斯納是其中之一。就萊斯納所起的作用,我們向馬來西亞人道歉”。
萊斯納已經在美國認罪,同意歸還4.37億美元非法所得。
林冠英18日在一場記者會上說:“高盛應該明白一馬案令馬來西亞人所受的創傷。”
他說:“道歉不夠,道歉和賠償75億美元,這才重要。隻有當你方賠償了,那才足夠。”
一名記者提問,馬來西亞是否打算在高盛提供賠償金后撤銷對這一美國金融企業的起訴,林冠英回答:“如果他們賠償了75億美元,我們會討論(那種可能性)。”
一馬公司是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拉扎克2009年就任總理后設立的國家投資基金,以國有資金從事投資。按照美國司法部的說法,2009年至2014年,一馬公司多達45億美元遭侵吞,其中7億美元匯入納吉布個人銀行賬戶。納吉布否認腐敗。(杜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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