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抵扣遇新煩惱 零繳稅或將影響購房購車資格

是享受個稅抵扣的減免紅包,還是謀求購房、購車資格?這成為擺在很多北漂面前的一道無奈的選擇題。
資料圖:市民在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採集點進行相關信息登記。 中新社記者 殷立勤 攝
有人主動放棄申報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從2019年開始,個稅起征點提至5000元,同時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6項支出可以抵扣個稅了。
對於工資薪金所得在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來說,僅僅個稅起征點提至5000元,個稅減稅幅度就超過了50%。再加上如果能享受幾項專項附加扣除,月入萬元甚至可以零繳稅,不用繳納個稅了。
然而,對於這樣一個實實在在的個稅減稅紅包,有人卻選擇主動放棄,或者選擇少申報一些額度,以讓自己能保持連續繳納個稅,從而保証自己的購房、購車的資格不受影響。
在北京工作的獨生子女張女士,扣除三險一金后月收入6000元,其本可以享受1500元的住房租金抵扣,這樣一來她每月就可以免繳個稅了,但聽說個稅零繳稅視同中斷納稅,為了不讓自己在北京購房、購車的資格前功盡棄,無奈選擇了放棄申報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個稅資料圖。中新網記者 李金磊 攝
個稅零繳稅影響購房、購車資格
跟張女士有同樣顧慮的人大有人在。他們的擔心如出一轍,就怕個稅繳稅記錄中斷,導致喪失購房、購車的資格。在很多城市,購車、購房的資格是與社保和個稅的連續繳納相挂鉤的。
以北京為例,非京籍在北京購房,要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在北京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購車的話,自申請年的上一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5年,每年都要有繳稅記錄,個稅需大於零,該繳稅記錄可以斷月,不能斷年,如斷年補繳無效。
那麼,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后個稅零申報,個稅繳納是否還是連續呢?根據媒體報道,北京稅務熱線回應,個稅零申報等同於沒有納稅記錄,將被視為中斷納稅。
記者在線咨詢北京稅務局個稅問題截圖。
中新網記者也在線咨詢了北京市稅務局,其客服人員証實,若是購房購車,個稅零繳稅將視同中斷納稅。
如何避免減稅和相關資格二選一?
在個稅零繳稅視為中斷納稅,從而影響購房、購車資格的情況下,被迫放棄享受個稅優惠政策成為很多人無奈的選擇。在外界看來,納稅人無法享受到國家給予的減稅紅利,這有違給居民減稅、促進消費的初衷。
對此問題,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認為,如果有相應的証據証明公民在抵扣后無需繳納個稅,在執行過程中應靈活處理,不能因為享受了個稅減免就剝奪了這一群體的買房、買車權利。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對媒體表示,每項政策都不是孤立的,實施必然會引發連鎖反應。各地可根據自身城市發展規劃,對人口等資源承受能力作出適當評估,考慮對購車、購房等個稅指標動態調整。
還有意見認為,有條件的地方完全可對限購政策調整,將社保、個稅記錄都改成隻看社保繳納記錄,以避免減稅利好因“誤傷”而打了折扣。(記者 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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