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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套現灰色產業鏈:用pos機刷卡發展下線拿分潤

2019年02月27日08:29 |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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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代還、養卡、套現。”行走在大街上,這種小廣告不時映入眼帘。2月14日,《工人日報》記者來到重慶渝中區兩路口一商戶門口,店老板見記者在看小廣告,便問:“老師,要套現嗎?我給你搞。”

信用卡套現,是指信用卡持卡人運用某種手段繞過銀行正常提款手續,以刷卡名義將消費款轉換為現金提出的過程。通過套現,持卡人可以不向銀行支付費用而從信用卡中提出現金。

盡管現在各大金融機構加大了對套現行為的打擊力度,但是信用卡套現,仍是一個屢禁不止的灰色產業。

被信用卡套住的年輕人

2017年大學畢業的小王,在重慶一家房地產中介公司上班。這幾年房產市場還不錯,看房的人很多,好的時候每個月可拿上萬元工資,日子過得很不錯。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小王陸續辦了4張信用卡,每張額度都是上萬元。

好景不長,從2018年下半年開始,重慶樓市降溫,房子不好賣了,小王收入大幅下降。算上自己的生活開銷、房租,再加上車貸,小王現時的收入有點不夠用。

為此,小王不得已用信用卡解燃眉之急,時不時就去套現。用pos機刷信用卡,套出來的錢還車貸、還房租,4張信用卡套現輪流轉。每個月信用卡還款之日,都是小王心急之時。他說,現在每天都為錢而煩惱,因為錢還不上就會影響個人征信。

不僅是信用卡套現,隨著移動支付的興起,一些人還利用花唄套現。例如:網上購買東西,一件商品500元,可和商家協商,用信用卡或者花唄支付商家5000元,多余的錢商家補給你。商家從中獲利,有的甚至可以進行直接轉賬虛假交易。

代理商嘗到刷卡提成的甜頭

據有關數據顯示,從1985年發行第一張開始,到2017年信用卡發行累計達到7.9億張。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我國信用卡授信余額為14.7萬億元,應償余額6.6萬億元,在貸款總額中佔比4.96%。

從事多年辦卡業務的小劉告訴記者,他在幫人辦理信用卡的同時都會送一個pos機,並且教會怎麼使用,如何養卡、套現、切換商戶等。也可發展自己的下線,同樣也可提成。如果專做套現業務,除了扣除相應手續費之外,還有大筆額外費用,一般套現1萬元收費200元。

小劉代理的pos機品牌是新中付,體積小巧,攜帶方便,藍牙連接手機就可使用,並且根據不同的代理等級劃分不同的分潤,高的1萬元可分7~8元甚至更高,發展的下級代理利潤相對少些。

他表示,業內較常見的分潤率是萬分之八左右。每筆交易的手續費是交易金額的0.6%,向支付機構的結算點為0.52%,代理商每筆交易所能獲得的分潤率就是0.08%。但有的品牌pos機手續費是0.63%,向支付機構的結算率是0.52%,代理商的分潤率高達0.11%。

記者調查發現,重慶市面上的pos機品牌有很多種,除了新中付,還有樂刷、立刷、瑞和寶、海科融通等。代理們除了從刷卡交易中獲得利潤外,有的品牌還實行會員制。如果你開通會員,刷卡費率就低些。

一位pos機界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不要小瞧萬分之八、萬分之七。當你的機器多,使用的人也多時,資金流水也就越大,分潤就越多,月入百萬元都不是夢。

打擊銀行卡犯罪先要完善立法

重慶警方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無論是個人或公司,利用pos機套現,都屬於虛構交易,將會按非法經營罪懲處。如果數額特別巨大,還會判刑。

對此,北京德恆重慶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建認為,套現不等同於取現。除代朋友刷卡消費外,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后,沒有得到商品,也沒享受任何形式的服務,而是拿到了現金,基本上可以認定持卡人對套現行為是明知的、存有惡意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的《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表示: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這位律師的觀點是,打擊銀行卡犯罪,首先要完善立法。在法律層面嚴格界定非法套現的構成要件和處罰標准。

據記者了解,其實每家銀行對信用卡刷卡都有監控,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就會對持卡人的消費行為進行核實。如果確認是套現行為,就會採取一定措施,比如限制刷卡、降低額度等。如果是惡意套現而且數額巨大,還會納入個人征信記錄,對持卡人以后的貸款產生影響。(記者 李國 實習生 李俊)

(責編:杜燕飛、董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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