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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台發布旅游消費提示 選正規旅行社注意留存証據

2019年03月14日10:48 |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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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之際,為滿足廣大市民對美好旅游市場環境的需求,全面保障和維護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權益,著力打造“理性消費、依法維權、樂享旅途”旅游消費新秩序,煙台市文化和旅游市場執法支隊發布如下旅游消費提示。

  旅行社業務屬特許經營業務,廣大市民參團旅游時,一定要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報名,可在經營場所查看是否懸挂《營業執照》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証》,參加出境游、赴台灣游時,還應確認旅行社是否具備出境游、赴台游的資質﹔也可以登錄煙台旅游政務網和煙台市旅游質量信譽網查詢旅行社資質和經營范圍。

  一定要認真簽訂旅游合同,維權証據要保存。目前文化和旅游部正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電子旅游合同使用,方便旅行社與旅游者簽訂合同,電子合同與紙質合同有同樣的法律效力。簽訂合同前一定要詳細了解旅游合同條款和注意事項,特別留心單方解除旅游合同的損失承擔或費用扣除等約定,全面了解后再簽字確認。

  廣大市民選擇旅行社推薦的旅游產品和線路,一定要選擇質價相符的產品,不要一味貪圖便宜而選擇“低價團”或者“免費團”。旅游購物時要做到理性、謹慎,不要盲目購買或者輕信購物場所人員誘導,尤其跟團到外地的一些玉器、茶葉、小家電、保健品類購物場所時,要仔細甄別、理性選購,購物后要留有發票或收據。此外,老年市民不要輕信以“買保險送旅游”、“買保健品送旅游”、“健康講座”等名義招攬組織或免費贈送的旅游。警惕會員式、套餐式或旅游預付卡等方式的旅游項目,套餐式旅游產品存在履約期限過長、游客預交費用數額過大等消費風險。外出旅游發生服務質量糾紛或權益侵害時,可以撥打國家旅游服務熱線12301或簽合同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投訴電話進行維權。煙台市旅游投訴電話為0535-12345,煙台市文化和旅游市場執法支隊將竭誠為廣大市民提供法律咨詢和維權保障。(記者 李楠楠 通訊員 孫成海 蓋穎)

(責編:勾雅文、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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