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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學校豈能用“課時包”給家長挖坑?

2019年03月19日09:24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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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揆諸當下,一年、兩年為常態的“課時包”已是培訓機構慣用的伎倆,而家長礙於在強勢規則面前議價籌碼有限,隻能選擇接受。在此情境下,監管層面還應更主動些——在依法追究涉事商家負責人法律責任的同時,將監管前置。

  近日,新京報接到多位家長爆料稱,位於華聯常營購物中心的美育音樂舞蹈培訓學校常營分校(簡稱常營美育),在未提前告知的情況下關店,家長無法聯系上法人代表,退費無門。據家長不完全統計,受影響會員有118人,涉及金額近百萬元。

  這種“預付費”打了水漂的遭遇,並不是個案,“培訓一夜關門高額學費打水漂”的新聞時有發生。在該事件中,那些家長大概也是“萬萬沒想到”——誰能相信,簽了合同的社會教育機構,前一兩個月還在做促銷活動,僅一月之后就關門大吉?

  從法律上講,學員家長可以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通過民事訴訟等渠道,盡可能維護自身權益。畢竟,之前雙方的合同條款是客觀事實。問題是,隨著違規培訓機構的“跑路走人”,學員家長進行訴訟維權,需要付出不少的時間、金錢、精力成本,即使是打贏了官司,有關培訓機構拖欠的“預付費”,也存在執行難的情況。鑒於此,顯然有必要從前端就對此加以防范。

  現實中,不少培訓學校為了吸引消費者,推出的課時包花樣繁多,金額往往與時間跨度成反比。也就是說,時間跨度越長越便宜,有的課時包甚至長達2年。很多家長為了享受更大的折扣,往往會選擇時間較長的課時包。如此算下來,一次性交費上萬元的情況就很常見。所以,家長損失巨大,也成了培訓機構關門事件的慣有特征。

  此次涉事的常營美育也是這樣:據報道,該校課時包有24節課、48節課、96節課、156節課等多種,如果按每周一節課的節奏上課,156節的課時包需要上3年。

  要防范培訓學校跑路、讓家長蒙受巨大損失的問題,顯然需要對課時包動輒長達數年的情況對症施策。在這方面,倒也不乏規制措施。教育部2018年8月發布的《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就明確規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

  如果這些規范性要求落實到位,培訓學校學員恐怕也不會面臨“預付費維權難”的尷尬。遺憾的是,明面上的“嚴格監管”,現實中卻乏善可陳。

  回到常營美育事件本身,雖然這家培訓機構的總部提出了“學員可選擇北京市內其他授權中心繼續學習”等解決方案,但“培訓機構關門跑路”所帶來的社會負面影響,並不會就此消除,對市場秩序和家長而言也是傷害,監管部門不妨及時介入,依法處理。

  揆諸當下,一年、兩年為常態的“課時包”已是培訓機構慣用的伎倆,而家長礙於在強勢規則面前議價籌碼有限,隻能選擇接受。在此情境下,監管層面還應更主動些——在依法追究涉事商家負責人法律責任的同時,將監管前置,全面覆蓋,嚴格規范培訓機構收費行為,杜絕“預付費維權難”的現象,不給違法商家薅家長羊毛的機會。(歐陽晨雨)

(責編:勾雅文、董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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