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

藥師“挂証”將被撤銷執業証

2019年03月20日08:31 | 來源:北京日報
小字號

  3·15晚會曝光了重慶市部分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挂証”、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等問題。國家藥監局昨天宣布,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6個月的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挂証”行為整治,嚴厲打擊執業藥師“挂証”行為。

  據悉,這次整治內容包括組織對藥品零售企業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查處執業藥師“挂証”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要將藥品零售企業“挂証”整治與規范進貨渠道、嚴格票據管理等日常監督檢查內容相結合,督促藥品零售企業提高質量管理和藥學服務水平。

  企業自查整改情況應於4月30日前報屬地市(或縣)級負責藥品監管的部門。所有注冊執業在藥品零售企業的執業藥師亦須一並開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証”行為、不能在崗服務的執業藥師,應立即改正或於4月30日前主動申請注銷《執業藥師注冊証》。

  自5月1日起,各省級藥監局組織對行政區域內的藥品零售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凡檢查發現藥品零售企業存在“挂証”執業藥師的,撤銷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証証書》。凡檢查發現存在“挂証”行為的執業藥師,撤銷其《執業藥師注冊証》,在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記錄,並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記錄撤銷前,不能再次注冊執業。(記者 趙鵬)

(責編:丁亦鑫、董菁)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