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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混改促鹽改 中鹽集團增資加速提升市場競爭力

2019年09月19日13:28 | 來源:人民網-產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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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9月19日電 (記者車柯蒙)9月19日上午,中國鹽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鹽股份)增資項目簽約儀式在北京產權交易所舉行。會議上公布,中鹽股份目前已完成混改項目的資產重組工作和產權交易所挂牌、摘牌、遴選、投資者二次報價、增資協議談判工作,擬引入投資者13家,總投資額30.6億元。

中國鹽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李耀強表示:“13家戰略投資者與中鹽集團達成了戰略合作並正式注資中鹽股份,這是落實國家第二批混改試點任務、踐行鹽改和推進中鹽改革的重要舉措,是鹽行業發展中值得記憶的重要節點,在中鹽發展史上具有重要意義。”

據了解,自2017年1月1日起,鹽業體制改革正式實施,取消了食鹽准運証,放開了食鹽生產批發區域限制,允許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入流通銷售領域,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區域經營,食鹽行業進入競爭時代。

李耀強介紹,中鹽股份是中鹽集團按照整體改制上市的方式於2013年聯合七家省級鹽業公司發起成立。2017年1月,鹽業體制改革正式實施,同年4月,中鹽股份被列為國家第二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2018年中鹽股份混改被列為國家鹽業體制改革重點工作任務之一。為此,中鹽集團確立了“創新行業價值、服務民本民生、體現國家意志”的功能定位、“創新、變革、競爭、共贏”的方針和建設世界一流的“國家鹽業公司+優秀化工企業”的戰略目標,並按照“完善治理、強化激勵、突出主業、提高效率”的總體要求,將中鹽集團食鹽核心業務和優良資產全部納入中鹽股份平台,分離其鹽化工業務,形成從鹽資源開發、研發、工程設計到生產、銷售的產業一體化架構,打造成為鹽業務專業化運營平台。

“中鹽集團採用完全市場化方式,在北京產權交易所公開增資,按照‘價值觀契合、戰略有協同、實力有保障’的標准成功引入13家戰略投資者,圓滿完成混改增資引戰工作,這標志著中鹽股份混改實現了‘混’的目標。”國務院國資委產權局副局長郜志宇表示,作為國家第二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企業和國企改革“雙百企業”,希望中鹽股份公司借助混改增資引戰之力,集各位股東及各類資本優勢,聚焦主業,深化改革,切實完善優化公司治理,轉變經營機制,增強企業內生活力,不斷推動產品創新、技術創新、市場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和服務創新,不斷拓展延伸鹽業產業鏈和價值鏈,充分發揮國有資本帶動作用,推動鹽行業企業聯合發展,提高企業經營效益和整體競爭力,為股東創造價值,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實現各類投資者“多贏”局面,打造混改和鹽改的典范企業。

“鹽業自古以來都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國家對鹽業改革非常重視,改革方案幾易其稿,鹽業改革方案的出台是我國鹽業管理體制的一次重要變革。”談及此,工業和信息化部消費品司副司長曹學軍表示,中鹽集團作為鹽行業龍頭企業,鹽改以來,始終積極配合鹽改工作,主動承擔保障食鹽供應安全和質量安全的主體責任,著力維護食鹽市場秩序,構建行業良性生態圈,為鹽改的順利推進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曹學軍認為,本次混改增資,中鹽股份引入了民營資本和其他社會資本,各類資本優勢聚集必將激發中鹽股份活力,這對傳統國有鹽業企業深化改革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這也會進一步加快釋放鹽業市場活力,加快推動鹽行業新格局形成,對於進一步保障食鹽安全,實現鹽行業高質量發展具有深遠的意義。

談及“混改”的經驗,李耀強表示,在混改實施過程中,中鹽集團得到了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國資委等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的大力支持,在實踐中取得了諸多成果:破解國有礦權資產化市場化政策難題,初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中鹽股份資產得以規范,為增資引戰工作創造有利條件﹔以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為基礎,搭建中鹽股份獨立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推進公司組織機構總體改革,積極探索職業經理人制度﹔今年以來,中鹽集團還以中鹽股份為平台,先后與廣東鹽業、重慶化醫、廣西鹽業實施戰略合作,並在青海、內蒙布局優勢湖鹽資源整合,全面推動鹽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行業企業聯合發展。

北交所黨委書記、董事長吳汝川表示,此次中鹽股份增資擴股引入戰略投資者,是中央企業混改的又一重大進展,是中鹽集團推進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行業新舊發展模式轉換、增強企業發展活力和競爭力的有力舉措,同時也是北交所充分發揮產權資本市場功能、服務國資國企改革、助力中央企業做強做優做大的又一范例。

(責編:車柯蒙、付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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