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嚴打借汛期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

人民網北京7月23日電 (邢鄭) 當前,我國進入防汛關鍵時期,為保障防汛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等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務市場價格基本穩定,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發布了《關於加強防汛救災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從嚴從快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依法查處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價外加價、不履行價格承諾、借汛期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對因嚴重洪澇災害導致供應偏緊、價格上漲較快的防汛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從嚴從快查處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並協同相關部門做好穩產保供工作。
《通知》提出,突出市場價格監管重點領域。重點加強對以下物資、商品和行業、領域的市場價格監管。
一是防汛救災物資。重點包括:石料(塊石、料石等)、沙料(山沙、河沙、海沙等)、木材、竹材、編織物料(草袋、麻袋、葦席、編制袋、編織布等)、綁扎材料(鐵絲、棕麻繩、尼龍繩等)、油料(汽油、柴油及潤滑油、鋼絲繩脂等)、照明設備(發電機組、照明燈等)、防汛救生設備(救生衣、救生圈、橡皮船、沖鋒舟、救生艇等)。
二是生活必需品。重點包括:大米、面粉、方便面、食用油、豬肉、雞肉、雞蛋、蔬菜、牛奶、鹽、礦泉水等。
三是生活性服務業。重點包括:餐飲、停車、交通運輸、車輛救援服務和高速公路收費等。
四是線下線上商品零售平台。重點包括:大型購物中心、商場超市,淘寶、京東、拼多多等電商平台。
《通知》還要求,進一步加大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力度。
一要加強市場價格巡查監測。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力量開展市場價格巡查監測,科學分析研判市場價格走勢,提高價格監管工作的預見性、科學性、有效性。
二要加強市場價格監督檢查。當本地區出現價格異常波動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同志要深入市場一線開展價格重點檢查和隨機抽查﹔以市場重點檢查、提醒告誡、政策宣講等方式,指導經營者做好明碼標價、收費公示工作,督促經營者誠信經營,規范經營服務行為。
三要從嚴從快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依法查處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價外加價、不履行價格承諾、借汛期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對因嚴重洪澇災害導致供應偏緊、價格上漲較快的防汛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從嚴從快查處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並協同相關部門做好穩產保供工作。
四要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及時曝光一批性質惡劣、社會影響較大的價格違法典型案件,形成對價格違法行為的有效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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