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就《稀土管理條例》征求意見:對稀土開採、冶煉分離實施項目核准
人民網北京1月15日電 (申佳平)據工業和信息化部消息,為依法規范稀土開採、冶煉分離等生產經營秩序,有序開發利用稀土資源,推動稀土行業高質量發展,工信部起草了《稀土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
《條例》共29條,明確稀土管理職責分工,稀土開採、冶煉分離投資項目核准制度,稀土開採和冶煉分離總量指標管理制度,稀土行業全產業鏈管理,並要求強化監督管理和明確法律責任。
工信部在關於《稀土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的說明中介紹,《條例》堅持保護為先。稀土對傳統產業改造、新興產業發展和國防科技工業進步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必須予以特殊保護,對稀土開採和冶煉分離實施行政許可和項目核准。
《條例》還強調,要堅持源頭治理。針對稀土開採和冶煉分離分別建立總量指標管理制度。同時堅持全產業鏈管理。對稀土產業鏈的開採、冶煉分離、金屬冶煉、綜合利用以及銷售流通等各環節進行規范,確保稀土行業實現安全發展、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注重制度銜接。做好與礦產資源管理、環境保護、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備案、進出口管理等法律法規的銜接。
工信部指出,稀土是重要的戰略資源,也是不可再生資源。我國是稀土資源大國,在稀土生產及稀土利用領域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加快制定《條例》,從法律上明確稀土管理各項制度,有利於維護我國國家利益和戰略資源產業安全。
同時,針對現實中存在的私挖盜採、破壞性開採、無計劃超計劃生產、非法買賣稀土產品,破壞生態環境、擾亂生產經營秩序等問題,迫切需要制定覆蓋稀土全產業鏈的綜合性法規,加強行業管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此外,稀土行業涵蓋開採、冶煉分離、儲備、產品流通、二次利用以及進出口等諸多環節,涉及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發展改革、商務、市場監督管理、稅務、海關等多個部門,亟需制定《條例》,依法建立分工明確、密切配合的管理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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