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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擬建立實施北斗基礎產品認証體系

2021年01月19日20:27 | 來源:人民網-產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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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月19日電 (記者李楠樺)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關於開展北斗基礎產品認証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的公告,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了解,為進一步提升芯片、模塊、天線、板卡等北斗基礎產品質量,保障北斗衛星導航系統在各領域各行業的廣泛應用,市場監管總局擬建立實施北斗基礎產品認証體系,並就開展北斗基礎產品認証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北斗基礎產品認証工作堅持“統一管理、共同實施、政府引導、市場運行”的基本原則。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北斗衛星導航系統建設、運維、應用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認証工作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和結果採信,營造有利於北斗基礎產品發展的良好環境。

二、北斗基礎產品認証實行統一的認証目錄、認証規則和認証標志,標志圖案如下:

北斗基礎產品認証標志(圖片來源於市場監管總局)

三、市場監管總局牽頭組建由政府部門、科研機構、認証機構、檢測機構、標准化機構、生產企業和用戶等相關方參與的北斗基礎產品認証技術委員會,協調解決認証體系建設和實施過程中有關技術問題,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等。

四、從事北斗基礎產品認証活動的認証機構應當依法設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証認可條例》《認証機構管理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具備從事北斗基礎產品認証相應的技術能力。

五、認証機構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北斗基礎產品認証規則、標准和技術規范開展認証工作,建立可追溯工作機制對認証全過程完整記錄,並對在認証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六、認証機構應當公開認証收費標准和認証証書有效、暫停、注銷或者撤銷的狀態等信息,接受社會的查詢和監督,並按照有關規定報送北斗基礎產品認証實施情況及獲証產品信息。

七、認証委托人對認証機構的認証工作和認証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決定的認証機構提出申訴。對認証機構處理結果仍有異議的,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八、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北斗基礎產品認証機構及其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 

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一、登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網址:http://www.samr.gov.cn),通過首頁“互動”欄目中的“征集調查”提出意見。

二、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xfprzc@samr.gov.cn,郵件主題請注明“《關於開展北斗基礎產品認証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三、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澱區馬甸東路9號,市場監管總局認証監管司(郵編:100088),並請在信封上注明“《關於開展北斗基礎產品認証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字樣。

各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修改意見,並於2021年1月28日前反饋市場監管總局。

(責編:李楠樺、章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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