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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地方涨工资了 看看你涨多少?

2017年11月03日08:07 | 来源: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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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好消息】注意!这些地方涨工资了,看看你涨多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会上,人社部通报了2017年第三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截至10月底,全国共有1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截至10月底 17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人社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全国共有1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10.4%。昨天开始,武汉也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22元

记者初步统计,截至11月1日,全国至少已有上海、陕西、青海、广东深圳(人社部统计最低工资时将广东深圳市作为一个统计地区)、山东、甘肃、天津、江苏、福建、湖南、内蒙古、北京、吉林、河南、山西、宁夏和湖北先后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今年4月1日,上海市最先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190元上调至2300元。从11月1日开始,湖北省也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月最低工资由1550元调整至1750元

何为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人社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有的省份经济发展不平衡,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为好几档,省会城市或发达城市归入第一档,后面还可能有第二档、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做好劳动关系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省、市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体系。继续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

此外,人社部强调,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把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着力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欠薪问题。

京津月工资最低超2000元

在调整之前,青海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全国最低水平,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仅为1270元/月。调整后,青海省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

综合人社部劳动关系司数据,记者分析,今年17个统计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之后,各地执行的最新标准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的地区为广西和西藏,每月为1400元。

每月最低工资超过2000元的地区包括上海(2300元)、广东深圳(2130元)、天津(2050元)、北京(2000元)。其中,天津、北京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都是今年刚刚突破2000元大关。

与去年只上调了9个地区相比,今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大大多于去年。去年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谈到我国用人成本不断提高这一问题时曾说,人工成本的上升,使劳动力成本的优势不像过去那么明显。

人社部一位知情的专家表示,去年放缓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面和调幅,主要因素是针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经营出现困难的情况。这位专家同时表示,调整幅度也会保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水平,兼顾考虑劳动者的利益。

追问:最低工资标准有强制力吗?

法律规定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标准

各地最低工资“含金量”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这一标准对企业具有强制约束力。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上述规定没有明确最低工资是否包括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各地规定不尽一致。内蒙古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不过,也有的地方明确不包含,这些地方最低工资标准“含金量”就更高一些,如北京、上海均明确,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责编:董菁、朱传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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