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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传销黑恶势力案:受害者变犯罪“工具”

胡靖国、孙亮全
2018年05月17日08:40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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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警方近日打击传销案件中,发现一些传统聚集式传销组织已经从经济犯罪质变成暴力集团犯罪,成为黑恶势力犯罪组织。他们通过暴力和强力洗脑等方式能迅速将受害人培养成犯罪“工具”,“传销组织”竟然成为他们掩盖涉黑涉恶的外衣。

受害者半月左右变成犯罪“工具”

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近期在辖区摸排中打掉数个传销组织窝点,经深入挖掘,发现这些异地聚集式传销组织已经“变异”,所犯罪恶和社会危害触目惊心。

专案民警介绍,这些“传销组织”以招工、婚恋等名义物色受害者,将其骗到当地之后,通过暴力、洗脑等手段控制,半个月左右就可将受害者培养成合格犯罪“工具”。

其培养方式按成型“套路”“流水线”操作。第一阶段为“暴力屈服”,将受害者骗到窝点之后,采取暴力手段控制人身自由。第二阶段为受害者“上线”阶段,每天凌晨一两点就开始对受害人进行耗损体力、精力的折磨,同时其他人轮番实施洗脑、不给饭吃、殴打等软硬暴力。一般7至15天,多数受害人就会被迫屈服,“同意”掏钱购买“虚拟产品”。第三阶段为“老板”阶段,团伙会以一套骗人的、杂糅的所谓“精粹教材”开始“培训”洗脑,已经毫无抵抗能力的受害人一般半个月左右就会彻底“上套”。

成为“老板”后,这些受害者迅速就变成了害人者,开始配合团伙以各种借口向亲戚朋友骗钱,骗人入伙,对新入伙成员施暴。

与此同时,这个“传销组织”裂变极快,人员一旦发展到100人,就一分为二,各领50人觅地继续发展。警方介绍,尧都区被打掉的“传销组织”仅为省外一个组织裂变出的一条下线,2014年裂变到临汾之后,除了在当地迅速发展外,已经在别的城市裂变出下线,临汾警方近日在运城市打掉一批下线团伙。

“传销”成逃避打击遁词

专案民警表示,这些传销组织已经从市场经济领域犯罪团伙变成了披着“传销”外衣的暴力犯罪集团。

“以前传销还有一个产品道具,现在是赤裸裸的思想控制,产品从经济道具变成了‘人’,只要组织往下发展,控制的‘人’越来越多,自己就能出头。”专案民警说。

其手段也从“骗”变成了暴力,以前多是通过授课、洗脑后“卖东西”发展下线,现在则是依靠暴力手段绑架、非法拘禁,强势洗脑之后,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

民警介绍,这些组织有极强的纪律规定。组织成员没有人身自由,数年不与社会接触,如为防止寝室成员互相熟稔,要求各个寝室成员一两个月交流一次。

一旦被警方发现,“传销组织”标识反倒成为这些暴力团伙的“掩护色”。如某个寝室案发后,成员就主动交代“我是传销,我是受害者”,不涉及其他寝室,警方对普通成员只能做遣散处理。

合力破解打击难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后,尧都警方在辖区摸排、发现了相关线索,会同当地检察院、法院分析研究、认定后,在全国首次以黑恶势力团伙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刑拘了上百人,挖出了这些触目惊心的内幕。

警方介绍,这些“传销组织”侵害对象固定为一些外省份年轻人,临汾市的“传销组织”只针对四川、重庆、河南三地的年轻受害者,一旦他们被骗到窝点变成犯罪“工具”,就会侵害远在千里之外的亲朋好友和其他受害者。但窝点处于封闭小环境,成员不与社会接触,难以发现。

“清查时或接到求助线索发现传销组织后,看一下有无非法拘禁,对普通成员进行登记,买上车票遣散,但实际到下一站他们就下车跑回来了。一个地方打击传销力度上去,他们就转移到其他地方。”一位基层民警说。

专案民警梳理近期打击的具有非法拘禁等雷同犯罪行为的“传销组织”,发现仅山西就有多个地市存在,已经处理的案件就有数十起。“这些案件事实上已经跟传销毫无关系,‘传销’反倒将真正罪名掩盖。”一位专案民警说,必须合力破解打击难题。

(责编:覃博雅、董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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