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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煤与非煤产业“结构反转”基础

山西省属国企重组混改提速

2018年08月21日18:32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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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扭亏为盈、明显好转的基础上,山西省属企业今年上半年各项经济指标持续增长,创五年来最好水平。今年下半年,山西省属国企将进一步加快重组混改脚步。同时,还明确转型发展目标并签订责任书,把更多资源配置到发展新产业和新动能方面,为实现煤与非煤产业“结构反转”打牢良好基础。

各项指标创五年来最好水平

在去年扭亏为盈、明显好转的基础上,山西省属企业今年上半年各项经济指标持续增长,创五年来最好水平。记者从此前召开的山西省国企上半年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山西省属国企资产、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上缴税费、实现利税,六个维度指标的协调性不断增强,分别同比增长6.0%、12.5%、12.3%、269%、19.7%、34.6%,经济运行向高质量迈进。

数据显示,影响经济运行质量的关键指标在好转,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贸易收入分别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8.7个百分点、6.1个百分点。产业转型指标在优化,非煤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9%,快于煤炭产业4.4个百分点。新兴产业增加值及利润同比分别增长20.2%和133.3%。剥离企业办社会取得突破进展,上半年全省11个市100%完成“三供一业”移交正式协议签订,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启动申请财政资金,为全面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全省市县国有企业经营整体向好,晋中、临汾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0%左右,晋城、阳泉、晋中、忻州实现盈利。

山西省国资委主任郭保民说,山西省国资委对省属企业工作部署是正确的,各省属企业、市县国企各方面的工作是努力的,成绩来之不易。在全面防范风险方面,山西加大企业去杠杆,多渠道补充权益资本,市场化债转股新签协议250亿元。防控债务风险,对到期债务实行动态监测,国有企业未发生一起违约。山西省政府还出台了《高速公路债务风险处置方案》,山西省国资委制定了《铁路建设融资债务风险处置方案》。妥善化解山煤、三维、南风化工退市风险,漳泽电力、国新能源实现扭亏。

目标明确

下半年重组混改全面提速

今年以来,山西加快国有企业重组混改。据了解,今年上半年,燃气集团涉改单位资产评估审计基本完成。高端煤化工完成潞安集团内部化工、煤炭14户企业股权划转。水控集团筹组方案上报山西省政府。民爆行业重组方案初步确定。与央企合作的军民融合三个项目正在稳步推进。汾酒集团整体上市步伐加快,华润集团出资收购汾酒股份11.45%股权完成交割。建投集团整体混改全面启动,初步选定了战略投资者。去年新组建公司股份制改造有序推动。省属企业集团二级以下公司实现混改67%。

山西将进一步加快重组混改步伐,以破解“一股独大”和“一煤独大”的难题。下半年,山西四大省属煤企将分别牵头重组燃气、化工、煤机装备、民爆四大行业集团。郭保民表示,下半年要重点推进燃气集团、现代化工集团、山西煤机集团重组,抓紧启动民爆行业实质性重组,进一步向央企、民企开放股权,加快建投集团、汾酒集团混改步伐,加快“腾笼换鸟”股权转让项目成交落地等。

具体来说,一是加快推动燃气集团重组,涉改单位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加快股份制改造,确保今年9月底全面完成;二是加快现代化工集团重组,由潞安集团牵头按照重组方案和时间节点,今年10月全面完成高端化工产业重组;三是全面启动省属企业煤机装备制造业专业化重组,由阳煤集团牵头筹组山西煤机集团,今年11月底完成。此外,山西省国资委已经审议了民爆行业的重组方案,由焦化集团作为牵头企业出台重组方案,启动实质性重组。

更多资源将配置到

发展新产业和新动能

不久前,23户山西省属企业与山西省国资委签订了转型发展目标责任书,省属国企将把更多资源配置到发展新产业和新动能方面,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实现煤与非煤产业“结构反转”。

按照转型目标,到2020年,山西省属企业增加值将由2017年的2304亿元增加到3145亿元,年均增幅10.9%。其中,煤炭增加值比重年均下降4至5个百分点,增加值由2017年的1410亿元增加到1554.6亿元,占比由61.2%下降到49.4%;煤炭先进产能占比由2017年55.2%逐步提高到70%以上。同时,以制造业为主的非煤增加值占比稳步提升,由2017年的893.8亿元增加到1606.3亿元,占比由38.8%提高到50.6%。

山西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说,转型目标立足省属企业现有产业结构、发展战略及目标定位,分析增加值的构成,同时参考了三年内转型项目竣工投产情况。在考核方面,煤与非煤产业将分类对待。其中,煤炭企业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大类,共性指标为煤炭增加值、先进产能占比和煤炭转化率,个性指标根据各煤企转型发展要求、主辅业目录和国有资本布局方向确定。非煤企业指标统一采用增加值指标,根据各企业实际,分行业确定。

此外,考核结果将实行“四挂钩”:一是与省管骨干企业名单动态调整挂钩,实行“退一进二”政策;二是与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挂钩;三是与职工工资收入挂钩;四是与企业领导人员任免挂钩。(记者 魏飚 太原报道)

(责编:初梓瑞、庄红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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