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996” 需要劳动监察部门发力
最近,“996”工作制持续刷屏网络。从早9点工作到晚9点,每周工作6天,这一工作制正遭遇以程序员为代表的一场声势浩大的抵制,也引发了社会的讨论。有人抱怨完,但在“不加班就走人”的压力下不得不继续“996”;也有人无法接受“996”,毅然选择逃离。“宁可不婚不育不买房,也不要拿命换钱”的人群正在悄然而生。
现实当中,“996”工作制令不少未婚劳动者没有时间与条件相亲、谈恋爱,导致婚姻大事遭到耽搁。对于已成家的劳动者来说,“996”工作制令其在家的时间很少,晚上回到家,爱人与孩子可能都睡了,导致家人无法得到应有的关爱与陪伴,自己也难以享受到天伦之乐带来的幸福感。而且,长年累月地加班,也会拖垮劳动者的身体,导致劳动者“年轻时拼命挣钱,年老时花钱保命”。
此外,“996”工作制属于过度超时加班,侵害劳动者的休息权,即使给予加班费,亦属违法行为。而一些劳动者配合“996”工作制,虽然是为了自己多赚一些加班费,但在客观上对部分用人单位实施这种违法侵权行为,起到了助长与纵容作用,只会令一些用人单位得寸进尺,不惮于实施各类违法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管理制度与行为。
赚钱是为了生活得幸福,而如果为了多赚一点钱,牺牲生活的幸福,无异于是本末倒置。劳动者逃离“996”,不单有利于自己有更多的时间相亲、谈恋爱,或者陪伴家人,享受天伦之乐,有利于身体健康,而且能经由对“996”以脚投票,促使用人单位反省该种用工制度的合理性,乃至促其摒弃这种以损害劳动者幸福为代价的违法作法,有利于各类违法侵害劳动者权益现象减少。就此而言,劳动者逃离“996”,于个人、于社会来说,都是一种觉醒。
当然,除了劳动者自己要觉醒,勇敢地对“996”以脚投票之外,还需要各地劳动监察部门严格执法,及时叫停一些用人单位实施的“996”工作制,对不停止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严惩,令其付出应有的代价。如此,劳动者自身积极维权,劳动监察部门积极履职、严格执法,才会有利于“996”工作制淡出乃至消弭,真正令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应有的维护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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