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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虚假保健品缘何“收到举报却查处不了”?

辽宁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行动发现,违法主体套路越来越深、伪装更为隐蔽

2019年10月24日08:16 |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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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是骗子,举报了这么多次,为啥就不能抓人?”10月20日,68岁的陈丽华老人失望地说。去年8月15日,她在小区附近开办的“健康讲座”上购买了12万元的保健品,结果支气管炎拖成了肺气肿。她女儿先后向市场监督局、公安局等部门投诉举报,但因证据不足而无法维权。

  今年,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等12个部门联合开展了多次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行动,对1万余家保健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办了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无证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上百件案件。

  有关部门在整治中发现,一些违法主体套路越来越深、伪装更为隐蔽。如口头虚假宣传不留印刷品宣传单,讲座现场推销另行指定他处购买保健食品等,让执法人员频遭“收到举报却查处不了”的尴尬。

  虚假宣传促销“真货”

  1年前,周六、周日出门和“老王太太”去听养生讲座,是陈丽华最大的乐趣。开设讲座的门市房里一侧摆着货架,一侧是两张大圆桌,这里周一到周五是卖水果、蔬菜的商铺。现场没人推销产品,连张宣传单都没有。陈丽华常去听,还能领鸡蛋和挂面。

  讲座上,“养生专家”经常讲授“提高免疫力能抵御疾病”“吃药治病治标不治本,病情会反复”“长期坚持食疗胜过吃药”等内容。“专家”讲授中还介绍食用大蒜素、蜂胶、蛋白粉等保健食品能够增强人体免疫力。陈丽华深信不疑后,“专家”开始推销“净气滋补丸”,声称该产品是美国专利,不在中国销售,长期服用可根治支气管炎。厂家私下留一批,只对学员秘密销售。

  陈丽华坐了3站公交车,在一个老旧小区里找到销售点。“一瓶300元,因为厂家说可以随时退款,经销商还会高价回购,所以投资买了12万元。”她说。

  销售保健食品没问题,有问题的是虚假宣传。“对老人说是包治百病的‘神药’,对执法人员却说是‘保健食品’。”相关执法人员表示,该商家售卖的是有批号、有“蓝帽子”标志货真价实的保健食品,但却利用“秘方、食疗、养生”等传统医学概念来混淆视听,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今年4月、10月,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先后公布两批十大“保健”乱象典型案例。调查显示,违法主体多以开放的老旧居民区为据点,隐蔽经营,逃避常规执法检查,常常采取讲座、体验、定期赠送礼品、低价定量半卖半送、推荐朋友打折或加分、升级奖励等方式达到销售目的。通过讲授高科技、新产品等噱头概念洗脑,以病吓人来促销。

  取证难监管不易

  陈丽华的女儿举报后,相关部门立即行动,执法人员工作时间突击检查,只查到销售果蔬等正常经营行为,没有任何虚假宣传单等印刷品。

  为了现场取证,执法人员周末清晨暗访,结果却因为执法人员是年轻人而被拦在外面没拿到证据。在说服老人拿到录音后,举办讲座的工作人员却声称是“销售员的个别行为,会立即辞退”。在销售地点去年12月已“人去楼空”的情况下,最终没有取到证据。

  据了解,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主要有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27类。“27类保健功能存在争议,容易导致认识混乱,从而让非法主体钻空子。”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说,按逻辑来看,只要拿到保健食品的行政许可,就可声称具有这27类功能。

  “很多虚假产品败坏了保健食品的名声。”宁夏某品牌保健食品辽宁经销公司总经理付洋告诉记者,由于保健品不同于药品,不需要做前期的基础研究以及后期大规模的临床试验,导致保健食品准入门槛比较低,鱼龙混杂,这给监管部门执法监管造成不小难度。

  整治乱象还需社会共治

  今年1月8日起,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全省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83天内,立案查办各类违法案件363件。

  “执法部门的突击检查,更多是对保健市场乱象的存量清理。要想根治还需多在机制、制度方面发力,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管系统,走向社会共治。”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磊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公安机关合作,通过大数据,建立各种保健品违法违规营销行为精准识别和联合惩戒机制。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增加巡查频次和密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王金海则认为,要尽快出台明确的行业规范和标准,既要提高保健品生产企业的准入标准,又要有明确的退出机制和严格的处罚制度。

  沈阳大全律师事务所律师邢燕建议,针对取证难等问题,应建立“吹哨人”制度。对虚假宣传保健食品,特别是涉及传销,鼓励内部举报,通过“立功”程度给予一定的减轻处罚。(刘旭)

(责编:车柯蒙、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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