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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担使命 守土担责更尽责 谱写新时代投资者保护新篇章

何春梅
2020年05月14日22:06 | 来源:人民网-公益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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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简称新《证券法》)正式施行。本次修订是在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及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进行,凝聚了十八大以来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共识,对投资者保护进行了系统性制度创新,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新时代。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时刻牢记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初心,始终将投资者保护放在首位,及早谋划、提前部署,主动迎接新证券法落地实施,积极探索谱写新时代投资者保护新篇章。

准确把握新证券法投资者保护的内在价值及制度创新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众所周知,投资者保护是各国证券法的核心内容。一方面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失去投资者的资本市场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木之本;另一方面信息不对称、弱势群体假设等理论研究表明,投资者很容易受到不法侵害。与境外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以“散户”为主,1.5亿投资者中95%以上为中小投资者,投资者保护问题尤为重要。

新《证券法》直击投资者保护长期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享共治的新发展理念带动制度创新,简而言之可以概括为“1+2+3+N”:

“1”是指将投资者保护核心理念一以贯之。新《证券法》将“投资者保护”单列一章是本次修订的最大亮点,凸显了投资者保护的重要地位,是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再升级。但投资者保护内容并未只局限于该章专门规定,而是结合信息披露、交易行为管理、违法处罚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打出了投保“组合拳”。投资者保护作为资本市场监管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已渗透到上市公司、发行人行为、交易活动乃至市场秩序的各个方面,是遍及于各项制度的内在价值。例如,总则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强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且“投资者”一词出现频次多达84次,远超修订前的28次,充分说明投资者保护已成为新《证券法》守护的基本价值。

“2”是指实现公平与效率二元价值观平衡。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是本次修订的又一重大制度变革。从境外成熟市场看,信息披露与严厉监管惩治是驱动注册制下资本市场稳健运营的两翼,是投资者保护“一个硬币的两面”。新《证券法》按照“前端放得开、后端兜得住”的思路,对此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一方面专章系统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细化完善信息披露内容;另一方面压实中介机构“守门人”责任,显著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并强化监管执法与司法救济。新《证券法》别出心裁地将实体权利与程序救济规则置于一身,将为注册制改革的协同性、系统性和有序性提供有力保证,在有效防控风险基础上促进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效率、高质量发展。

“3”是指建立了“三位一体”保护体系。新《证券法》坚持与时俱进,秉持依法治理、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在投资者保护基本规范及制度规则层面,确立了全方位投资者保护的理念与制度体系。一是事前遵循“卖方有责”“买者自负”的契约精神,加强投资者分类管理,强化中介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二是事中弘扬股东平等与股权文化,完善投资者公开投票、股东权利代为行使征集、现金股利分配等中小股东权利保护机制,矫正投资者的弱势地位。三是事后拓展投资者救济途径,规定了先行赔付、代表人诉讼、强制调(和)解等救济手段,并确立中介机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降低投资者举证负担,完善连带赔偿责任,增强投资者信心。

“N”是指确立了多方参与、多措并举的“大投保”格局。投资者保护具有系统性和关联性,它不是一个点,也不止一个面,而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新证券法坚持社会全员参与、群策群力保护投资者的基本原则,既强调自律管理、行政监管与司法救济,又要求投资者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既需要上市公司合法守法,也要求各类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此外还建立违规举报、“域外管辖”等机制,并加强新闻媒体管理、完善投资者保护机构规定,以开放包容的态度鼓励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共同参与与支持投资者保护,引导各方厘清责任、归位尽责,进一步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治理现代化。

严格贯彻落实新证券法投资者保护新要求、新举措

“时不我待,只争朝夕”。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参与者、服务者,新《证券法》多处提及证券公司,对其核查把关、适当性及受托管理职责等提出更高要求,进一步压实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近年来,国海证券认真贯彻落实易主席提出的“五个定位”、“四个突出”和行业文化建设要求,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坚守底线、严格自律、主动作为,不断提升规范经营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

一是强化合规风控,全面重塑公司内控体系。早在2015年底,公司聘请国际一流咨询机构量身定做“十三五”战略规划,在业内较早提出了战略、财务、人力、合规风控“四统一”的战略举措,并深入推进“四统一”方案顺利落地,强化中后台对业务条线、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集中统一管控。同时通过“1+N监督闭环”体系和内部巡察工作机制,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问责导向,提升员工诚信从业、廉洁从业、合规从业的自觉性和自律性要求,公司整体内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是突出文化引领,大力推进投资者保护教育。公司始终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规范和引导公司健康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来抓,并将尊重、敬畏、保护投资者纳入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融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落实和执行将投资者保护文化植入工作中的各个层面。公司投资者保护教育制度体系和工作体制机制日益完善,投教内容和方式不断丰富和创新,长期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全面、长效、便捷的保护教育服务体验,取得良好成效。2019年,公司坚持投资者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针对在校学生开展投教活动56次,并努力打造“国海少儿财商”品牌,积极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三是依托金融科技,不断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公司高度关注和重视金融科技发展,并将其作为投资者保护教育的着力点,依托技术为投资者赋能、为合规风控赋能。2016年初,公司就引入了国际通行的客户净推荐值(NPS)体系,在国内券商是首家。此外同步推动经纪线下业务线上化,建设并持续优化“三端一微”,搭建完成互联网金融创新应用。多年的技术投入及改造在此轮疫情中发挥重要作用,不仅确保了2月3日如期开市,业务、技术系统稳定运行;更是在此期间累次为36余万投资者提供不间断式免费增值服务,与客户共度时艰。

四是坚持“四个敬畏”,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照执行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双重监管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提升公司透明度,坚守“四条底线”,保护投资者权益。

持续推动新证券法投资者保护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日月光华,旦复旦兮”。“投资者保护”从口号、政策向规则、实践、实效的转变,需要理论和实践积淀,需要各方主体在诸多方面作出努力与改进,绝非一蹴而就。国海证券将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及证监会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新证券法投资者保护落地生根、落地有效。

一是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教育常态化机制。公司带头将新《证券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投资者保护与宣传教育。同时不断提升合规风控服务水平,积极配合推进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用好用足新三板、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政策红利,既服务支持优质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复工复产稳增长;又引导企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创造财富,回馈投资者。

二是注重投资者保护教育差异化管理。面对我国资本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且新入市投资者年轻化、高学历、权利意识强、信息渠道多元等新特征,公司严格按照新证券法规定的公平性和适当性原则,针对不同投资者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探索分层次、互动式投教形式,对投资者精准画像并提供差异化的投资者保护教育服务,加大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投教力度,让资源投放更精准、更具有科学性。

三是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做好投保工作。公司将积极推动实施IT及金融科技发展三年规划,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改进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和业务运营模式,提升合规风控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设计开发符合时代特点的更丰富的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在科技发展中解决投资者保护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仁以为己任、任重而道远”。2020年是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和的关键之年。国海证券将一如既往地持续推进投资者保护教育、客户适当性管理、反洗钱等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资本市场“守门人”职责,用更有温度的企业文化、更加坚定的合规经营步伐传播正能量,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健康资本市场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责编:王仁宏、初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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