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哈爾濱市旅游發展委員會網站消息,2月1日,哈爾濱市旅游發展委員公布九起旅游行政處罰公告,其中“雪鄉導游車上強售套套票”涉事的哈爾濱康華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被處以15萬罰款,停業整頓三個月,涉事導游被吊銷導游証。
公告顯示,康輝集團黑龍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因未征得旅游者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旅游合同,處30萬元罰款,停業整頓三個月。此次九起旅游行政處罰公告共涉及黑龍江省桃源假日國際旅行社等8家旅行社及1名無証導游進行處罰,主要違法涉及未征得旅游者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旅游合同、使用無証導游上崗和未經許可經營邊境旅游業務等。
據了解,哈爾濱市旅游發展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89條2款:“旅游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及時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的情況”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管理辦法》的要求,公布了以下九起旅游行政處罰案例:
1、哈爾濱康華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經營地址為香坊區麗順街18號。因與旅游者簽訂不規范旅游合同﹔未向臨時聘用的導游人員支付導游服務費,被責令改正,處15萬元罰款,停業整頓三個月﹔對直接責任人員吳曉宇處2萬元罰款﹔涉事導游商冬亭,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2780元,處2萬元罰款,吊銷導游証。
2、康輝集團黑龍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營業地址為南崗區天順街16號,因未征得旅游者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旅游合同,被責令改正,處30萬元罰款,停業整頓三個月﹔對直接責任人汪曉梅,處2萬元罰款。
3、黑龍江省桃源假日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地址為道裡區撫順街28號,因安排未取得導游証的人員提供導游服務﹔未向臨時聘用的導游支付導游服務費,被責令改正,處10萬元罰款,停業整頓三個月﹔對直接責任人王興佳,處2萬元罰款﹔涉事人員姜立,未取得導游証從事導游活動,責令改正,處1萬元罰款,涉嫌其他違法行為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
4、哈爾濱觀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營業地址為香坊區民航路30-4號觀光大廈,因出租、出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証,被責令改正,處1萬元罰款,停業整頓一個月﹔對直接責任人孫福春,處0.2萬元罰款。
5、哈爾濱市鬆花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營業地址為南崗區中山路207號903室,因未妥善保存合同及相關文件、資料﹔安排未取得導游証的人員提供導游服務,被責令改正,處2.5萬元罰款﹔對直接責任人滕新宇,處1萬元罰款。
6、黑龍江省鬆花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營業地址為香坊區民航路5號,因未妥善保存合同及相關文件、資料﹔設立分社未在規定期限內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被責令改正,處0.5萬元罰款。
7、黑龍江省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地址為南崗區東大直街261號深業大廈十八層,因未經許可經營邊境旅游業務,被責令改正,處1萬元罰款,停業整頓一個月﹔對直接責任人瞿超,處0.2萬元罰款。
8、哈爾濱金運通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地址為道裡區兆麟街57號9層11號,因未經許可經營出境旅游業務,被責令改正,處1萬元罰款,停業整頓一個月﹔對直接責任人李翠香,處0.2萬元罰款。
9、於忠凱,因無固定經營場所,未取得導游証從事導游活動,被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966元,處1萬元的罰款。(葉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