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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集資合法嗎?數千萬應援偶像的集資款誰來監管?

2018年08月03日09:34 |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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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界人士呼吁出台相應的監管細則,建立對於粉絲集資行為的有效預警機制,以應對粉絲集資可能出現的風險

  為喜愛的明星集資幾乎成為追星族常態。

  “我那段時間交了不少錢,看著不斷變動的排行榜,我一直在猶豫要不要繼續。”回憶起自己熱情參與的大熱選秀節目《創造101》,粉絲君君還是難掩心中的遺憾。決賽結果公布,君君支持的選手落選,粉絲群不平靜了,有一些人開始在群裡質問管理員大家集資的錢的去向。

  粉絲們的質疑不是沒有道理。日前,有媒體報道,個別粉絲管理員以“拉票”名義集資百萬元后卷款逃跑。於是,輿論開始關注,粉絲“集資應援”到底是什麼行為,應該如何規范?

  1。粉絲集資成“飯圈”常態,籌錢干什麼?

  粉絲“集資應援”並不是新興事物。一名“韓飯”(喜歡韓國明星的粉絲)豆豆告訴記者,自己8年前就參與過粉絲集資——大家一起籌錢給共同喜歡的偶像買生日禮物。“那時候支付寶還沒流行,我們都是去銀行給后援會匯款,再將匯款單據保留下來。”豆豆回憶道。

  近年來,國內偶像經濟伴隨著粉絲群體的擴大而不斷發展,同時也催生出為偶像買周邊(衍生產品)、租廣告位做宣傳、投票以及做慈善公益活動等多種支持偶像的方式。其中有些應援花費較高,如果單靠粉絲個人財力難以實現,為了實現各種應援目標,粉絲會選擇通過集資眾籌的方式,將個人零散的資金匯總統一調度花費。在他們看來,錢多好辦事,“花大錢就能辦大事”。

  今年火爆網絡的選秀節目要數《偶像練習生》和《創造101》了。根據節目賽制,選手的去留完全取決於選手獲得的票數。由於每個賬號每天的投票數是受限制的,為了支持自己喜歡的選手,粉絲隻能通過購買贊助商產品或視頻網站的定制卡等方式額外花錢。

  這種用“真金白銀”決定比賽結果的節目規則,在最大化提高粉絲參與感的同時,也點燃了粉絲花錢的戰斗力。數據顯示,《創造101》選手個人集資最高達到了1200萬元,《偶像練習生》選手的公開集資總額超過了2000萬元。

  “有些人沒時間,有些人沒錢,為了更好地應援自己喜愛的選手,大家都明白,需要把資源集中起來,出錢買點贊卡或出力投票,特別是排名變化和節目組催票,不集資是沒辦法出道的。”身為某位選手的忠實粉絲,君君對這樣的賽制不甚滿意,卻也隻能無奈成為集資大軍中的一員。

  “到了比賽后期,不同選手的粉絲團之間還會有集資battle。”君君介紹說,為吸引粉絲繼續出錢,這個過程中會有一些粉絲在微博和微信群中“插旗”(即向其他粉絲承諾當集資金額或參與人數達到某個數字時,便會追加一定的金額),“當時群裡就有人說,集資達到200人次自己就追加520元,或者微信群裡10個人每人出52元自己便追加520元。”

  不僅在選秀節目中有粉絲集資現象,為喜愛的明星集資幾乎成為“追星族”的常態。在運動員張繼科生日期間,其粉絲就曾集資以投放廣告、捐贈公益項目、點亮水立方等形式為其慶祝。不久前,通過網劇《鎮魂》人氣暴增的演員朱一龍,因其粉絲群在一小時內集資超過50萬元而上了微博熱搜。

  2。大量資金流向不明,粉絲集資合法嗎?

  君君向記者透露,比賽結束后,不少粉絲均對集資的賬目表示疑惑。

  《創造101》節目結束后,面對不盡如人意的投票結果,不少粉絲都將目光聚焦到資金流向的問題上。君君加入的粉絲群,就因為決賽當天集資排行上的數據與選手的點贊數相差甚遠而爭論不休。有網友甚至在豆瓣發帖質疑其他選手的集資流向,認為集資總數與實際票數中相差的金額足以讓收款者“喜提海景房”。

  巨額資金去向不明的事實,讓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了集資應援這一行為的風險性。

  7月10日,國家廣電總局發布的《關於做好暑期網絡視聽節目播出工作的通知》表示,對於偶像養成類節目、社會廣泛參與選拔的歌唱才藝競秀類節目,要堅決遏止節目過度娛樂化和宣揚拜金享樂、急功近利等錯誤傾向,努力共同營造暑期健康清朗的網絡視聽環境。

  在一片質疑聲中,掏出真金白銀贊助偶像的粉絲們顯得更為擔憂。尤其是,在節目后期集資投票進入白熱化階段后,有的粉絲群內部已經開始實施掃碼付款等更為便捷、隱蔽性更強的支付方式。“群裡每天都在要錢,大家也覺得到最后關頭了,不願意功虧一簣。”君君對記者說,“到最后,沒人知道究竟籌到了多少錢,我們隻能相信收款者的‘良心’。”

  “有人認為這是非法集資。”參與過多次集資的粉絲小希表示,如果真被定性為非法集資,不僅不利於粉絲開展應援活動,還有可能為支持的偶像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

  對此,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際紅律師表示,粉絲集資行為目前處於灰色地帶,並不直接等同於非法集資。“粉絲集資的目的不是為了獲利,且粉絲群體相對封閉,不具有廣義上的社會性,一般構不成非法集資。”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張力也表示,粉絲基於為偶像拉人氣、提升影響力而自願出資的行為屬於自願捐贈,同時也帶有委托代理的法律特征。集資行為本身並不違法,法律上也沒有相關禁止性規定,但由於粉絲集資往往具有盲目性與沖動性,且涉及人數眾多、資金容量巨大,這其中潛藏著諸多道德風險。

  “這種捐贈是附條件的。”受訪專家強調,盡管不像傳統集資要求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但是粉絲集資有其特定的籌資目的,因此也不等同於純粹的無償捐贈。在有附加條件約束的情況下,對於集資發起人一方而言,有責任明確集資的目的並保証資金的用途和預先設立的目的一致。

  張力表示,粉絲集資的發起人在現實生活中往往缺乏相應的審核機制,容易給打著“粉絲集資”之名行詐騙之實的居心不良者提供便利。

  “集資發起人存在著違背集資目的或不當使用資金等行為時,應視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或侵權民事責任。”陳際紅分析,若集資發起人採取欺詐等非法方式鼓動粉絲出資,將資金據為己有,則可能涉嫌詐騙罪或侵佔罪等刑事犯罪。

  3。第三方平台監管能力有限,誰來監督?

  不少粉絲對集資也產生了警惕心理。“有人質疑后援會會從中抽成,或拿之前集資的錢來‘插旗’,或者‘填坑’(填補后援會其他的資金空缺)。”君君告訴記者,盡管后援會會在集資結束后公開收支明細,但由於帶有滯后性,集資款項去向不明的情況並不少見,數額不高時很少會有人深究。

  “有時候粉絲管理層內部有矛盾,對錢的使用有爭議,公開明細時就會互相推脫,嚴重的時候就不了了之甚至攜款消失了。”小希也表達了自己的擔憂,“追星粉絲年齡普遍比較低,有一些所謂‘大粉’可能還沒上大學,這樣的情況也讓人不放心。”

  記者了解到,目前市面上常見的集資渠道,除了倍受懷疑的掃碼集資外,大多數粉絲后援會會通過Owhat和摩點兩個平台進行集資,隻要是公開的集資項目,所有人都能在平台上看到項目的發起人與項目進展情況。

  但第三方平台對集資項目的監管有限,Owhat表示,集資項目僅與發起人與集資者有關,如發生發起人收款后未提供相應服務的情況,Owhat將按照規定向支持者提供發起人的相關信息、相應應援項目的數據信息,協助警方跟進處理。而摩點則表示,不對項目真實性作出任何承諾。

  在張力看來,粉絲集資這一新型集資現象並非洪水猛獸,既有其產生的社會經濟基礎,也是社會發展過程中亟待法律進行規范的新問題。他指出,在當前粉絲集資相關法律規制欠缺情況下,有必要加強對集資發起者的資質審查,僅憑集資發起者的自律顯然是不夠的。

  在資金的后續花費過程中,陳際紅強調,資金使用人有義務留存相關的交易明細單據並予以公示,以接受粉絲們的監督。“就算沒有書面的聲明和協定,雙方的約定行為也成立。”

  盡管粉絲集資是出於對偶像的喜愛,但這並不等同於“用愛發電”的公益項目。受訪專家仍希望出資粉絲提高警惕,若發生卷款跑路現象,並不排斥通過提起相應的民事訴訟來進行維權。

  由於涉及相關舉証責任的問題,出資粉絲需要向法庭出示相關出資憑証及能夠証明“粉頭”侵害自身出資權利的相應証據,張力建議,粉絲出資時要留存好相應的出資單據以及轉款記錄。

  “為了將風險降到最低,粉絲出資時可以要求募集者簽訂相應的資金使用協議,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張力認為,這樣做的好處是當發生跑路情況時,降低粉絲維權可能因舉証不能而產生的敗訴風險。

  此外,由於粉絲集資已經成為經濟社會中的常見現象,受訪專家呼吁出台相應的監管細則,建立對於粉絲集資行為的有效預警機制,以應對粉絲集資可能出現的風險。

  “粉絲集資具有人群不特定、分布廣的特點,同時因為集資金額較大,相關監管部門有必要對集資發起者的資質進行審查,也有必要對集資發起人規定相應的准入門檻並明確其在集資活動中的權利義務。”張力建議。(楊景茹)

(責編:丁亦鑫、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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