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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機場一碗牛肉面賣88元?商家:確實有 已在整改

2018年08月31日16:59 | 來源: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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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太原機場一碗牛肉面賣88元?商家:確實有 已在整改

近日,蘭州機場的“天價牛肉面”事件剛剛塵埃落定,微博上就有網友指出太原武宿國際機場的航站樓裡也存在同樣的事情,一碗牛肉面88元,而且,這種情況已經存在5年了,“不知道這88元一碗的面跟我吃的有啥不一樣。”

8月29日,山西晚報記者來到太原武宿國際機場了解相關情況,得知商家已經整改。

確實有面賣88元一份,不過商家已經在整改

在T2航站樓的出發廳,山西晚報記者找到了微博網友所說的“土豪牛肉面”。在商家的餐牌上,翻開第一頁就能看到這款售價為88元的牛肉面:私房牛肉面,配小菜一碟,蛋一枚,開胃小吃一份。

此時是中午12時,店裡幾乎座無虛席。“機場的飯本來就貴,大家應該都知道,在這裡吃飯應該就有心理准備。”正在店裡吃面的王女士說,她點的並不是88元一份的“土豪牛肉面”,而是58元一份的豬肉面。在她看來,機場的餐點確實貴,但因為有心理准備,所以她並不糾結面的價格。

“我們這是套餐,而且,我們也有便宜的面呀。”說起微博上那條被傳得沸沸揚揚的信息,這家店的負責人王杰有一肚子的委屈。他告訴山西晚報記者,店裡餐牌上確實主推的是“土豪牛肉面”,但隻要顧客認真翻看餐牌就會發現,其實店裡供顧客選擇的余地很多,從28元的清湯面到38元、48元的各種飯,以及58元、88元的面,不同價位、不同的菜品都有,“我們是明碼標價的。”這家店的負責人說。

王杰告訴山西晚報記者,店裡餐點的價格高,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店面的租金高。他們是一家品牌連鎖店,在機場共有9個店面,其中租金最高的一個店面一年的租金是305萬元,店內面積隻有70平方米左右。“同樣面積的店,在市裡繁華地段的租金可能也就是六七十萬元。”王杰說。另外,他們為了保証口感,牛肉也選擇最好的。“一斤生牛肉隻能出半斤左右的熟肉,這樣算下來,成本就高了。”王杰說。加上人工等其他成本,店裡食品的價格才會比市區高。

話雖如此,但機場相關部門看到網友的微博后,已經在28日向他們下達了整改通知,建議他們重新制作餐牌,並對相關食品重新定價。“餐牌已經在重做了。”他說。

旅客:機場裡的餐點不便宜還選擇少

山西晚報記者分別在兩個航站的出發廳和到達廳裡走訪后發現,相比市區,這裡的餐點普遍價格偏高,不光是牛肉面,米飯、砂鍋等餐點,甚至是快餐的價格也高於市區。“西紅柿面33元,傳統過油肉面39元,什錦肉絲面39元……”走一圈下來,所有把菜品價目直接標在店內的商家中,除了快餐外,這是記者看到的最便宜的價目了。

“就是因為貴,所以才帶方便面。”在連接兩個航站樓之間的過道裡,山西晚報記者見到了正在吃方便面的程先生一家。他告訴山西晚報記者,他和家人准備乘坐13時左右的飛機前往貴陽,因為剛好趕上飯點,所以來機場之前先買了方便面。

“貴是一方面,主要是選擇也少。”在T2航站樓裡剛吃完面的李女士告訴記者,因為工作原因,她經常乘坐飛機,但在機場就餐的情況其實很少,原因就是覺得機場餐點的種類太少。“說著好像是有米有面,還有快餐,但店就那幾家,怎麼看都覺得沒啥選擇。”

一位旅客告訴記者,其實除了出發廳和到達廳裡賣餐點外,過安檢以后的候機廳內,餐點也同樣不便宜。“而且選擇更少,所以我從來都沒在裡面吃過飯。”

8月30日下午,針對“土豪牛肉面”的問題,山西晚報記者聯系到了太原機場商業管理部門,相關負責人說,目前,記者在機場看到的“土豪牛肉面”已經消失了,商家也已經換上了新的餐牌開始對外營業了,菜品的價格也從28元到69元不等,其中最貴的69元,也是面條套餐,除了一份面條外,還包含一葷一素兩份小菜,外加一份飲品。

商業管理部門的負責人告訴山西晚報記者,他們27日看到微博后就和商家聯系,協調菜品的價格問題。“雖然這不是投訴,但我們還是希望能通過這件事給旅客更好的服務體驗。”目前為止,調價的也隻有“土豪牛肉面”一家,這是因為機場的商品其實都是特許經營的,商品價格也是經過相關部門核准的,他們並不能過多干涉。

相關部門:隻要明碼標價、提前告知就是合理的

30日上午,山西晚報記者走訪了省城中正天街的一些商家。相比機場的“高價飯”,這裡的餐點就便宜很多。以單人份的牛肉面或米線為例,既有十幾元一碗的,也有三十多元一份的,對於價格,市民普遍表示可以接受。

“地段不一樣,租金不一樣吧!”“這也太貴了,一份面在市裡夠好幾個人吃的了。”說起“土豪牛肉面”,市民的反應不一,但也有人提出質疑:“賣這麼貴,物價部門不管嗎?”

隨后,就牛肉面價格問題,山西晚報記者撥打了12358價格舉報電話,工作人員表示,牛肉面以及類似食品的價格屬於市場調節價,隻要是明碼標價、提前告知就是合理的。

山西晚報記者注意到,針對國內機場天價餐飲問題,多地開始出手整治。如《廣州市民用運輸機場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規定,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在經營協議中明確經營服務質量、經營責任和安全規范等事項,並約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服務的價格,不得高於本市中心城區統一商標、商號、品牌或者同類商品、服務標注的價格。

關於這一點,機場相關負責人也表示,今年,民航總局曾給全國各個機場傳達過“同市同價”的精神,也就是希望在未來幾年內,機場的餐飲價格能夠和市區價格一樣,但要做到這一點,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責編:董菁、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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