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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100萬搶下90㎡學區房 聽到一個消息后悔了

章然
2018年09月10日08:46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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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花100多萬搶下90㎡杭州學區房,第二天她就后悔了!聽說這房子不吉利……

最近幾年,司法拍賣房進入不少購房者選擇的范圍內。但若是買房前事先不多加注意,這好事也可能落了一個不歡而散的結果。

這不,家住蕭山的毛女士就遇到了這樣一件煩心事——她通過司法拍賣網站,以百萬的價格拿下到了一套90多平米的學區房,可把毛女士高興壞了。結果,成交后短短兩天內,突然發現可能不如她想像中的那麼美好。

想給公婆買套房

過五關斬六將終於搶下法拍房

今年5月份,毛女士(化名)眼看著杭州的房價一天天噌噌噌地直往上漲,公公婆婆年紀也大了。毛女士心裡盤算著在杭州某處安靜風景好的地方置購一套房產,一來算作一種投資,二來可以給公公婆婆養老用。

毛女士今年40多歲了,是一名普通的工薪階層,商品房高昂的價格會讓夫妻倆的生活很有壓力。碰巧毛女士的朋友告訴她,現在有一種司法拍賣房,比一般的商品房便宜很多錢,網絡上點進去付保証金,按時交尾款就行了,是個“撿漏”的好機會。

毛女士一聽就心動了,登上了阿裡司法拍賣網站,發現杭州市桐廬縣一處房產甚是滿意,90平米的大小,兩室一廳,是一個學區房,旁邊有醫院、超市,配套很成熟,起拍價卻隻有35萬。

初次購買司法拍賣房,毛女士心理是有些忐忑的。司法拍賣房有一個月的公告期。在網上看到房子時,已經離拍賣日期不遠了,自己在蕭山看房不便,毛女士特意委托了在桐廬的親戚去實地看房,親戚回來后說挺好的,毛女士這才打算下手。

好山好水,又有親戚在,到時候老兩口住的也舒心,這種好事情怎麼能錯過!

毛女士和老公一商量,兩人一拍即合,“必須馬上買下來,志在必得!當下就交了5萬元的保証金。”

司法拍賣房一般是一天的時間拍賣,早上10點鐘持續到第二天早上10點鐘,若是5分鐘內有人競價,則延長時間。

5月11號,毛女士看中的房子拍賣,不知道是不是這個房子太過於搶手,短短一天內房子價格從35萬漲到了一百多萬。

最后毛女士以108.1萬的拍賣價格成交,當時在成交房小區內算是成交價格比較高的了。

成交后突然反悔

要求撤銷拍賣

一般司法拍賣后一個星期內交足房款就行了。而毛女士在拍賣后兩天內就交齊了尾款,誠意十足。結果桐廬法院正准備帶著毛女士去辦理轉戶手續的時候,毛女士卻突然悔拍了,要求撤銷拍賣。

短短兩天內就悔拍,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經手此案的桐廬縣人民法院賴小強法官表示他也是第一次聽到這種原因。“毛女士表示拍得該房屋是給公婆居住生活的,老人非常傳統,注重房屋的吉凶。兩位老人一去,聽鄰居說房子裡面死過人,認為此住宅不太吉利,兩老人不願居住。”

毛女士有自己的疑問:為什麼競拍公告裡面沒寫房裡死過人?而且拍賣方也沒告知過。

賴法官很無奈:“戶主的自然死亡,這個不屬於法院需要披露的內容呀!”

原來,這處房產的原擁有人是一對夫妻,丈夫辦企業借了很多錢,而且患有癌症。去年1月份,夫妻倆正准備去杭州復診,丈夫突然暈倒在廁所,緊急送往了桐廬縣中醫院。搶救一個小時宣告死亡,而后送往殯儀館。這處房產因為牽涉債務糾紛,被桐廬縣人民法院拍賣。

賴法官說:“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戶主的死亡是正常死亡,也沒有在標的物內死亡。前期買受人有義務前往標的物現場查看,如果一旦選擇競買就視為對拍賣標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的接受。故異議人應當承擔拍賣風險。”

最后,法院裁定駁回了毛女士的異議。

毛女士雖然接受結果,但她的態度也很堅決——無論結果如何,這樣的房子她是不會再要了,申請被駁回了,那寧可悔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四條: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証金不予退還,依次用於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差價、沖抵本案被執行人的債務以及與拍賣財產相關的被執行人的債務。

最終,毛女士5萬元的保証金不予退還。

六種情況才能撤銷拍賣

買網拍房前你需要注意什麼

記者咨詢了浙江東鷹律師事務所的倪越卿律師,他告訴記者,對於用前戶主死亡要求來申請撤銷拍賣,這是不可能的。

首先,房屋原所有權人死亡並不是撤銷司法拍賣的法定理由。因此毛女士通過該理由要求撤銷司法拍賣理由不能成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發生以下6種情形時,當事人和利害關系人才能申請撤銷司法拍賣:

“文字說明、視頻或者照片展示以及瑕疵說明嚴重失實的﹔系統故障、數據錯誤致使拍賣結果錯誤的﹔競買人與網絡司法拍賣服務提供者之間惡意串通的﹔買受人不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規定的競買資格的﹔違法限制競買人參加競買或者對享有同等權利的競買人規定不同競買條件的﹔其他嚴重違反網絡司法拍賣程序且損害當事人或者競買人利益的情形。”

另外,對於毛女士認為法院有披露戶主是否在房中死亡的義務,倪律師表示,自然死亡不在法院披露信息內。“法院公示的信息,主要是拍賣產權、稅費、房屋評估報告、房屋基本信息等內容。”

人民法院會有一些特別提示,包括拍賣財產已知瑕疵和權利負擔。當房屋因有人非正常死亡導致在評估時會對房屋價值產生重大影響,導致變現困難時,評估機構在對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會考慮降低評估價,並說明評估價值偏低的原因,法院一般也會在公告中予以說明。

“一般凶殺案才會算作是重大瑕疵,雖然法律沒有在法院應該公布信息內,但一般法院會在公告中標識出來。”

倪律師告訴記者,最近幾年,因為司法拍賣房的不限貸、操作簡單,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去購買司法拍賣房。但其實存在一定的風險,在他經手的案例中,最常見的是兩種,“一種是破產清算拍賣的房子,產權歸屬復雜,會產生無法過戶、稅費很高、替戶主交物業費等情況。還有一種是房屋騰退的問題。欠債抵押的房子,中途會有一些案外人主張權利,一旦成立了,買到手的房子也會無法過戶。”

桐廬縣人民法院和倪律師在此也提醒大家,購買司法拍賣房,首先應當仔細研讀競買公告和競買須知。“一些初次買司法拍賣房的人,要把競買公告研讀透的。不懂問別人,也要把稅費等專業問題琢磨到心理有數。”應當重點了解房屋對貸款的要求、過戶稅費的承擔,以及是否有權利人提出異議等問題。

其次,如果競買人對於房屋有其他的特殊要求的,“一定要自己去看房子,了解自己所關心在意的問題,比如戶主的信息等等。”甚至委托律師、中介機構進行調查,以保証更加全面地了解房屋情況。“友情提醒,競拍公告上會有法官電話,一定要打電話給法官了解情況,有任何問題,及時溝通。切記不要沖動加價和盲目購買。”

(責編:董菁、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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