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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制假售假黑產業鏈:聘請專家搞“研發” 偽造運輸過程

2018年09月11日08:21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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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化妝品制假售假黑產業鏈:聘請專家搞“研發”,偽造運輸過程

通過小區代購群,從韓國買的某品牌化妝品,連續使用一周后皮膚開始過敏發炎,北京的劉女士這才發現自己被“鄰居”坑了。當劉女士找“鄰居”理論時,對方說拿不出証據就是誣陷,之后便將劉女士踢出群拉黑。后經多方查証,劉女士發現該代購只是假冒的“鄰居”。

朋友圈所謂的“良心代購”,正成為假化妝品泛濫之地。《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期調研發現,化妝品制假售假已形成完整的“黑色產業鏈”,分工明確,設備齊全,專業化程度很高,其中細分出的“假貨生產商”“包材提供商”“渠道批發商”等環節,每一環都利潤驚人。專家表示,從進貨渠道、產品規格、合格証等各方面保障化妝品的產品質量,對於產品質量不合格、進貨渠道不正規的商家要堅決取締。

以假亂真

僅購買仿制包裝金額就超百萬元

近些年,隨著化妝品消費總量的增長,化妝品在每年查獲的涉假案件中出現頻次非常高,已成為假貨重災區。

最近,蘇州警方破獲的一起假冒偽劣化妝品案,撕開了代購化妝品以假亂真的背后黑幕。

據了解,蘇州警方在郊區某小區裡查獲各類假冒迪奧品牌化妝品及包裝制品121980件,假冒Benefit品牌化妝品及包裝制品12444件,假冒的Fresh化妝品820件,假冒Mac品牌化妝品15784件,假冒香奈兒包裝制品4016件,上述涉案物品價值在150萬元以上。

之后,警方順藤摸瓜摧毀一條完整海淘假貨生產鏈,查獲假冒品牌化妝品8萬余件,抓獲江蘇、廣東等地制假售假犯罪嫌疑人16名,涉案金額1000余萬元。

在蘇州警方收繳倉庫時,記者看到了這些假冒大牌化妝品。警方為記者打開了一款Dior假香水套裝,其中內襯、LOGO、絲帶等一應俱全,包裝十分精致,令人難以相信這竟是假冒偽劣商品。記者又隨機拿出一款Mac假口紅與正品對比、試色,無論是外觀上的尺寸、LOGO,還是使用后的色彩、滋潤度等,幾乎看不出有何差別。

“這些化妝品仿真度極高,普通消費者難以識別,很多還是‘爆款’,銷路非常好。”蘇州市公安局工業園區分局民警謝元龍說。記者調閱該案主要嫌疑人呂某的交易記錄看到,僅其中名為“薇薇小妖代購批發”的客戶成交量就達7500多次,而微信記錄表明,與呂某有業務往來的客戶多達數百人。

據呂某交代,其團伙是從廣州上家處購入假冒偽劣化妝品,再從浙江義烏上家處購入各類偽造的化妝品外包裝。收到貨后再重新噴碼、自行包裝,並以正品的名義通過微商平台銷往上海、廣州、北京等地,於是一條制售假冒化妝品的黑色產業鏈逐漸浮出水面。

專案組圍繞呂某團伙的進貨渠道進行追查,發現自呂某開始販賣假冒品牌化妝品起,就通過郵寄樣品定做的方式讓位於浙江義烏的譚某、朱某、庄某仿制各品牌包裝,僅購買仿制包裝的金額就達110余萬元。

至於更為重要的假冒化妝品來源,專案組順藤摸瓜抓獲了向呂某出售假冒迪奧香水的顧某,出售假冒Mac口紅的胡某,還有藏匿於上海的供貨者時某等人。另有管某在案發后主動到園區公安部門投案自首,坦白制假售假的犯罪行為。至此,一個假冒品牌化妝品的產業鏈浮出水面。

去年1月,廣州警方在白雲和花都區查獲了一起近年來最大的香水造假案件。CHANEL、LANCOME、CK等14種國際一線品牌香水,假貨數量超過11萬瓶,涉案成品貨值高達8000萬元。

去年2月,浙江台州警方公布一起跨省生產、網絡銷售偽劣化妝品大案,查獲各種假冒蘭蔻、雅詩蘭黛、香奈兒、迪奧等大牌化妝品,共計1200多箱,按正品估值8.27億。

知情人士稱,被查獲的只是很小一部分,保守估計,每年至少有上百億的假化妝品流向了市場。國內化妝品市場的假貨堪稱泛濫,尤其是熱賣的國際品牌成為被仿冒重點對象。

一位經營化妝品生意的資深業內人士透露,網購的三折、四折的化妝品品牌,與專櫃相比極具誘惑價格的化妝品,80%都是假貨。賣家會以水貨、特殊渠道以及鄰近有效期等各種理由,來打消消費者的顧慮。他還指出,很多電商賣的產品很大一部分都是高仿貨。

專業細分

甚至雇用大學教授調制配方

由於違法成本低、利潤高,近些年化妝品已成為假貨重災區,且制假售假已形成完整的“黑色產業鏈”,分工明確,設備齊全,專業化程度很高,細分出了“假貨生產商、包材提供商、渠道批發商”等,每一環都利潤驚人。

第一步是研發生產。在徐州警方查辦的一起假冒化妝品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賈某等,留學期間在國外搞正品代購,但由於海關檢查力度加強,代購利潤空間減小,賈某等便在國外購買樣品,並生產假冒化妝品的半成品,然后寄往國內加工,最后通過青島倉庫流向全國。而為了“以假亂真”,他們甚至雇用了一名大學教授,利用專業的實驗室調制配方合成香精。

第二步是包裝。這是關鍵一環,造假者甚至不惜重金去仿制。犯罪嫌疑人呂某就向蘇州警方坦白,為了達到以假亂真的目的,他們不惜重金購買正品搞研發,先后投入110多萬元。

多位基層執法人員告訴記者,那些看似精美的假化妝品包裝,大多出自沒有資質的小印刷廠。造假者會把正品外包裝寄給上家,上家按照正品包裝去仿制,印刷、燙金、覆膜……工藝流程還很繁雜,有的甚至還要打樣3至5次。

第三步是噴碼。國內銷售的名牌化妝品一般會在瓶身噴碼標注生產批次,起到產品追溯和防偽功能。不少消費者也將防偽噴碼作為識別正品和贗品的重要依據,卻不知不法分子在這方面也能造假。

第四步是採購小票造假。既然是從海外代購,總得有國外的採購小票。在化妝品造假鏈條中,採購小票造假也是一個成熟的產業。記者採訪了解到,在網絡上,韓國、歐洲等代購熱門地的小票應有盡有,小票上的產品代碼還可與假冒標簽相匹配。

第五步是偽造運輸過程。萬事俱備,接下來就是在商品的運送環節做文章。為了讓這些假名牌更加“名正言順”地到達消費者手上,運送渠道自然相當重要。

一般有兩種做法:一種是偽造快遞單。快遞公司也會參與到幫助商家售假的環節中去,福建、廣東等城市發出的快遞單,快遞公司全部配合商家偽造成國外發貨的快遞信息,每單收取幾十元的費用﹔還有一種更為高端的則是海外鍍金。根據警方掌握的材料,有相當一部分假冒化妝品會被運往國外,然后再通過代購或海淘的形式郵回來,以便獲得海外發貨憑証和入境証明。

魚龍混雜

“良心代購”也真假摻著賣

前幾年電商平台是售假的主要陣地,而隨著社交平台不斷發展,尤其是微商的興起,如今化妝品售假陣地也隨之向社交平台轉移。

阿裡巴巴報告顯示,2017年,各地制假售假團伙為攫取利益、逃避打擊,跨國境跨平台流竄現象日益嚴重:一些制假售假分子向微信朋友圈、微商等社交平台轉移﹔還有一些制假分子嘗試搭建海外網站,通過FACEBOOK等社交平台引流售假。

隨著電商平台打假力度不斷加強,部分售假分子為避免被平台處罰,通過在商品詳情頁展示微信號的形式,將消費者引流到微信朋友圈中,再通過微商等平台銷售假貨。

相較於電商平台,社交平台比較封閉,基本都是通過QQ、微信等社交工具交易,這些社交工具私密性比較強,監管機構執法取証更難。因此,這幾年微商已成為假化妝品最為泛濫的領域。

當前,一些售假商家明目張膽利用微信售假。售假商家通過微信“搜一搜”功能引流,通過“小程序”功能展示假貨圖片招攬顧客。

記者以做微商代購尋找貨源為名,聯系上一些銷售假冒偽劣化妝品的賣家,發現一些商家並不避諱假冒一詞。在微信封面上宣稱“一手貨源,特殊渠道,誠招代理,一件代發,款到發貨,圈裡是批發價格,批量可談!”“專注高端品質12年,一直在研發新款,專注品質,一直被眾多同行模仿,我們不求數量隻求質量!感謝新老客戶/代理一直以來的支持與相伴,共同發家致富!”

交談之中,這些假貨批發商還直言找他們拿貨的買家,不少從事代購生意,以接近正品的價格銷售,利潤可觀。

當記者詢問如果被客戶發現怎麼辦?不怕被查嗎?假貨賣家勸說道,“放心吧,拿不出証據來憑什麼說你是假貨?專櫃根本不提供鑒別服務,咱們的品質,專櫃也鑒別不出來,還要發回總部。有客戶會為一瓶化妝品這麼大費周折嗎?隻能自認倒霉!”

記者還發現,不少朋友圈裡的“熟人代購”“良心代購”更是坑你沒商量。

“現在代購越來越難做了,行業魚龍混雜,假貨越來越多。”做日本代購的閆女士向記者坦言,面對誘惑,有些曾經的“良心代購”也出現了真假摻著賣的現象。

不是說微商、代購都不可信,其中不乏你的閨蜜摯友在做良心買賣,賣給你的是真貨,你再推廣介紹來的客源拿貨可不一定有保障。閆女士提醒記者,“熟人的熟人,朋友的朋友,最好還是多個心眼兒,不要輕信,這裡邊的水很深。”

曾被“鄰居”坑過的劉女士向記者表示,代購現場採購,還在化妝品上做了標記,都有圖片為証的。做代購生意的閆女士指出,“這是慣用技巧,在化妝品專櫃隻做現場直播不消費,直播時給貨品寫上記號,事后再調包。”

閆女士還提醒,海外直郵也不可相信,運單編號作假,國內快遞員在快遞單打印機上就可以修改IP地址,將國內快遞改為國際快遞。

舉証難度大

應從立法層面加大懲處力度

打假要從源頭抓起,相關質量監督部門要定期對化妝品店進行拉網式檢查。專家表示,從進貨渠道、產品規格、合格証等各方面保障化妝品的產品質量,對於產品質量不合格、進貨渠道不正規的商家要堅決取締。

近幾年,雖然有關部門已開始採取措施嚴厲打擊假貨市場,一些電商平台、品牌化妝品公司等也加大打假力度,但由於處罰力度小、電商微商平台監管難度大、消費者維權意識不強等原因,化妝品制假售假依然猖獗。

對外經貿大學教授蘇號朋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現在海淘代購中最大的監管和維權難點,在於如何証明真偽。基於電子商務本身的特點,消費者舉証難度非常大,這就加大了追責成本,同時降低了違法成本。

據了解,目前我國《刑法》中對制假售假者的立案標准為售假金額必須達到5萬元以上,對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立案標注的售假金額必須達到10萬元以上,這些條款已20多年未變。

相比之下,一些發達國家對造假犯罪的處罰則要嚴厲很多,如日本《商標法》相關條款規定,在自知是假冒商品的情況下銷售假冒商品的,可能被處以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或最高1000萬日元的罰款﹔美國罰款可達200萬美元或監禁10年。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時建中表示,假冒偽劣商品產生的根源有兩個:一是違法成本太低,二是守法成本太高。建議加大違法成本,一是加大制假的違法成本,二是加大售假的違法成本,三是加大電商的法律責任。

此外,從立法層面加大對制假售假的懲處也已刻不容緩。對於電商、微商、代購等假冒偽劣化妝品銷售的重要端口,也亟須通過立法完善監管模式,建立行業標准。

相關法律專家建議,對制假售假應制定更為嚴厲的法律法規,在立法修改層面,應當參考財產犯罪的修改模式,定罪標准從一元向多元轉變,將多次制假售假、影響惡劣、受到過行政處罰而再次制假售假等情形,同時作為定罪標准。

目前,我國的電子商務法草案目前正在審議中,擬將微商等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納入監管。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說,把微商納入電子商務法規范范圍,有利於遏制個人賣家通過朋友圈等社交渠道和平台銷售假貨,有利於追溯問題商品,懲處不法行為。

(責編:董菁、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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