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綠地張玉良:國企混改再出發 “排雷”需答好“三問”

2018年09月19日15:16  來源:人民網-房產頻道
 

綠地集團董事長張玉良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8專題研討會作主題發言。(綠地集團供圖)

人民網北京9月19日電 (張曉赫)一邊是八部門聯合發文清掃混改路障,一邊是國資委下發“雙百方針”意將混改由點及面全面鋪開,進入下半年,國企混改再出發的信號愈發強烈。

痛點、難點仍在,改革進入縱深之際,如何更好回應社會關切,順暢推動混改進程?

“混改不是物理上的加減法,要促使它發生化學反應,還應該圍繞化‘與誰混’‘如何混’‘怎麼合’幾個關鍵問題尋找答案。”綠地集團董事長張玉良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8專題研討會期間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國企改革是改革開放40年來的焦點、熱點、難點,全面激發混改的化學發應,將為新時代經濟發展帶來新的動力機制和發展活力。

與誰混:“綠地式”混改的“金三角”股權經驗

“‘與誰混’,本不應成為問題。但近幾年的實踐中,出現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觀點和做法。比如,用國有企業之間的整合重組或用國有資本之間的交叉持股代替混改,這些物理上的加減法,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張玉良認為,真正的混改,應該是推動國有資本與社會資本之間的混合與“化學反應”。

綠地就是這種“化學反應”的推動者與受益者。上半年財報顯示,綠地實現營業收入1579億元,同比增長25%﹔利潤總額116億元,同比增長40%﹔經營性現金流量淨額262億元,同比增長119%,達到歷史同期最好水平﹔有息負債總額持續穩步回落,降幅近5%。

談及集團的穩健增長,張玉良認為這主要歸功於近年來綠地自身深化混改,引進戰投,完善員工持股,完成整體上市,並且積極復制改革成功經驗,參與央企和地方國資國企改革的結果。

張玉良回顧稱,綠地的成長是時代的產物,從最初的純國有企業到1997年實施職工持股會持股18%,再到2013年引入20%的社會資本,基本上形成了國有資本、社會資本、員工持股的“金三角”股權結構,極大地刺激了企業活力,最后實現了整體上市。

此后,綠地又先后通過混改,投資入股了原寶鋼建設、貴州建工、江蘇省建、天津建工、西安建工以及東航物流等國企。這些企業也均實行了“金三角”持股結構”,並帶來多方共贏。其中,貴州建工混改3年,各項指標均翻了一番多,已成為貴州省僅次於茅台的大型企業集團。

“綠地的發展經驗表明,國企混改最好應該形成國有資本、社會資本、員工持股‘金三角’的股權結構,這樣更有利於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張玉良總結表示。

如何混:優先在競爭性領域 國有資本持股最好低於51%

我國國有資產非常龐大,國有企業種類多樣,產業覆蓋面廣,應該優先在哪個領域混、哪個層面混、混到什麼程度是一項系統性工程,也是一門精細活兒。

“應該優先在競爭性領域國企實施混改,成熟一個推進一個,能混盡混,從而進一步打開改革的局面。”張玉良表示,即便對自然壟斷行業的國企,除特殊環節以外,也應放開競爭性業務,允許社會資本平等進入、共同發展。

在哪個層面混?張玉良認為,從改革的徹底性而言,應該更多創造條件推進集團母公司層面的混改。“隻有在母公司層面實施混改,才能從全局上和根本上對企業制度進行變革。如果混改僅僅停留在子公司和項目層面,不去觸動母公司的體制機制,這樣的改革是不徹底的,也是有欠缺的。”

混到什麼程度?“核心是國有資本的持股比例問題。最好將國有資本的持股比例降低到51%以下,從而讓社會資本和員工持股保持一個相當的比例。”張玉良認為,國有資本的絕對控股容易“一股獨大”,不利於企業長遠發展,應該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公開、透明、陽光地推進混改。

“如果具備條件,最好通過混改推動企業上市成為公眾公司。這樣既能使企業建立有效的治理結構,又能使國有資產真正做到‘進退有序、合理流動’。”張玉良說。

此次,八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若干政策的意見》提出,要積極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企業員工持股,強化內部激勵,完善公司治理。張玉良也特別強調了混改中員工持股的重要性。

“我們比較贊同在混改過程中實施員工持股”,張玉良表示,“員工持股不應該搞‘大鍋飯’‘平均化’,而應該讓核心員工持股,且持股額度應與其承擔的責任挂鉤起來。員工持股總量原則上不高於公司總股本的30%,單一員工持股比例原則上不高於公司總股本的1%,這是比較合理的。”

怎麼合:四招“排雷”

混改並非簡單的“一混就靈”,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關鍵還在於“合”。

如何才能“合”得好?張玉良總結了4方面需要注意的問題:要選對社會資本、要促進產業協同、要建立靈活機制、要塑造優秀文化。

這也是一個“排雷”的過程。

“好的社會資本,不僅僅應該帶來‘錢’,還應該帶來‘資源’‘智慧’與‘活力’,幫助混改企業提升產業發展能級,擴展戰略視野,走出傳統的僵化體制,提升競爭力。”張玉良給出了引進社會資本的標准。

社會資本對混改企業的反向選擇也存在。談及綠地參與的幾次地方國企混改,張玉良說,一個排雷的重要原則就是原有的企業要“干淨”,這樣才有利於混改的推進。

另一個排雷原則是混改要促進產業協同。據了解,綠地在參與地方國企混改時,會優先考慮目標企業與綠地產業發展的協同性。

張玉良解釋,“最好是產業鏈上下游的協同。我們不主張社會資本游離在外,搞所謂的財務投資﹔更不主張社會資本把混改企業僅僅當作平台,脫離產業發展大搞所謂資本運作。”

目前,綠地參與的混改企業多集中在基建領域,這也與綠地實施的“大基建”戰略相關。張玉良說,“未來,綠地混改還將擴展到消費升級領域,比如採購、科創、金融等,這些都是高質量發展時代,房地產行業作為一個重要載體,可以與上下游產生關聯的領域。”

能否借混改實現機制變革,是混改企業需要跨過的第三關。“要以混改為契機,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治理結構,以及股權進退機制,使企業的運行、決策、薪酬、激勵、約束等充分市場化。”張玉良認為,這些市場化改革,將有效避免持股變成一潭死水的不利局面。

此外,張玉良特別提到,混改后,企業著力塑造優秀的企業文化與價值觀,也將有助於打造同頻共振的和合前景。“比如,要弘揚企業家精神,特別是要通過實施員工持股,實現利益捆綁,激發核心經營管理團隊“主人翁”意識,推動企業向前發展。” 

(責編:勾雅文、李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