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7年未被發現 監管咋成了“聾子的耳朵”?

“不嚴管,便是縱容,這個案件中不僅俞金多被判了刑,還有我們街道多名干部被問責,教訓極其深刻。”2018年10月,杭州市余杭區東湖街道召開警示教育大會,黨委書記告誡參會人員,“隻要發現問題,必須及時整改,各分管領導和中層干部要守好自己的責任田。”
一個小小的出納,竟然為填補賭博漏洞,長期、持續套取村級集體資金519萬余元,這數額之巨大著實令人吃驚,在同事眼裡,俞金多性情溫和的他既不“招風”,又不惹事,工作認真,業務能力強,可是怎麼會一下子變成令人不齒的落馬貪官?實在讓人倍感意外!從收獎金,到收禮,再到受賄﹔從縮手縮腳、輕手輕腳到大手大腳﹔從半推半就到來者不拒,再到主動伸手,拿著拿著,錢的界限就不清楚了。
俞金多在擔任會計時,更是集人、財、事大權於一身。一句話、一個批示,就能審批項目、調動資金。他也因此成為不少人“圍獵”腐蝕拉攏的對象。這樣一個“兩面派”式的貪官竟然憑借一個“好人印象”就順利躲過了層層審計,把商場變成是撈錢的“主戰場”。他利用村集體資金來堵住賭博的“無底洞”,結果越陷越深,村集體自己完全淪為了他的權力“自留地”。
俞金多腦子好使,卻自恃聰明,天真地將與其有利益往來的商人誤當作“真朋友”,不但對他們的承諾深信不疑,還對自己的罪行始終心存僥幸。貪婪和私欲不斷充盈整個頭腦,讓他一次又一次的伸出“罪惡之手”,俗話說“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沒有不透風的牆,“兩面派式貪官”的丑惡嘴臉早晚都會被識破。倘若,能夠在“錢途”面前多想一想“前途”,何以至此?
出納挪用公款整整7年竟然沒被發現,頭腦聰明的俞金多緣何將自己送向了貪腐路?究其原因,不難發現,一方面主觀自律防范意識差,手握重權而經不住誘惑和考驗,公權力在缺乏有效制約和監督的大背景下很容易發生變質,官員“前”腐后繼的大量事實就是最好的証明。另一方面客觀上用信任代替了監督,導致制度監管流於形式,缺少監督和權力制衡,過分信任和放縱是造成此類現象的主要原因。
莫讓一些“演技好”的貪官鑽了制度的空子,他們有著“老好人”的嘴臉,打著艱苦朴素的幌子,披著清廉的外衣,其實背后卻是驕奢淫逸、以權謀私,其實“兩面官員”也不過是個容易戳穿的偽命題,隻有健全監督機制,加強制度建設,殺好紀檢部門的“回馬槍”,多管齊下,多措並舉,才能從源頭上遏制這種“雙面貪官”風波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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