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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立法历时五年过程值得总结

2018年09月01日10:35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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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电子商务法立法历时五年过程值得总结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今天下午在京闭幕。会议以167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立法法,我国法律案一般都是经过三审通过,但是电子商务法从提出到表决通过,前后历时5年,其中,3年时间起草,两年时间经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5年来一直参与电子商务法的起草、修改、审议工作的电子商务法起草组副组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对此作出解释:“电子商务法和其他法律相比很复杂,涉及面广,规模大,而且又是个新生事物,很多事看不准,发展日新月异,在这种情况下,立法机关制定过程中比较慎重。”

  尹中卿指出,整个电子商务法起草和审议过程,比较好地体现了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发挥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主导作用。同时也很好地贯彻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法律草案的起草和审议过程广泛地听取了各方意见,在审议、博弈过程中取得更多的共识,使草案具有更多的可操作性。因此,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过程值得总结。

  回顾此次立法过程,尹中卿认为有三个特点。一是,这是一部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牵头起草的法律。二是在审议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三是根据科学立法的要求,对草案进行广泛修改,包括召开过两次国际研讨会。

  尹中卿还提到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务,如果造成消费者损失的,电商平台消费者到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原来写的是连带责任,这次提交的草案又改为了‘相应的补充责任’,作为常委会委员,我都不赞成,怎么能叫‘相应的补充责任’呢?但是大家提了意见之后,最后又改为了‘相应的责任’,把‘补充’去掉。别看就是两个字,但是从连带责任到相应的补充责任,到相应责任,这中间就体现了博弈。”(朱宁宁)

(责编:施麟、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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